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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1/3页)
特别是文帝时期,对盐铁经营完全放任自流。
元狩五年(前118),桑弘羊等三人提出了一个盐铁官营专卖计划。这个计划提出后,遭到不少人的反对。但是汉武帝态度十分坚决,不理睬反对意见,于元狩六年(前117),下令在全国实行盐铁官营。
置均输,行平准。为了增加汉廷的财政收入,打击商贾随意哄抬物价,元鼎二年(前115),任大农丞的桑弘羊试行均输法。所谓均输,是国家通过税收、征购、调集粮食、布帛等基本生活资料,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组织商品流通的体制。原来汉法规定,各郡国每年要向汉廷进奉一定的贡物,称之为贡献。这些贡物往来运输烦杂,因此在郡国设置均输官,负责将所需贡物及时运往京师,储于大司农供官需;将不需要的物品运到价格较贵的地区出售,所得钱财上缴大司农,既减省郡国运输贡物的负担,又可以增加汉廷财政收入,还调节了各地区之间的需求,是很合算的。
桑弘羊还奏请在京师设置平准官,实行“平准”制度。“平准”是与“均输”配套并行的制度,它是国家控制各种商品的销售,平抑物价的制度。“平准”制度是国家实行全面的商业垄断。平准官利用均输官储存起来的物资,根据市场上的物价变化:当某种商品涨价时,就抛售;当某种商品跌价时,就大量购入,以此平抑和稳定物价,调控市场,打击牟取暴利的富商大贾。
盐铁官营、均输、平准三大政策,都是汉武帝实行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措施。一方面,打击了商贾的投机,而且解决了政府的财政困难。另一方面,也给人民带来诸多不便。由于官办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产品往往质量低劣;均输平准也不一定达到制止物价“腾跃”的目的,“轻贾奸吏,收贱以取贵,未见准之平也”,这正是官商必然出现的弊病。
征收算缗,鼓励告缗。元狩四年(前119),汉武帝又下令征收算缗钱。这是对工商业者征收的资产税。“缗”,指用绳子串起来的铜钱,1000钱1串,称为1缗。算缗令的颁行,对商人的打击和限制最重,大大增加了商人的负担。许多商人、豪富匿财不报。元狩六年(前117),武帝又下达告缗令,以告发隐瞒资产不报,或者呈报不实者。汉武帝使杨可主持告缗,被告发者一经查实即没收其财物。元鼎三年(前114),汉廷加紧推行告缗令,规定凡能告发隐匿资产及呈报资产不实的,将分给所没收资产的半数以资奖励,一时“杨可告缗遍天下”。中等以上的商贾,大多数都被告发。于是,汉廷分派官员到各郡国收缴缗钱,没收数以亿计的财物、成千上万的奴婢,以及大量的田宅。告缗令前后实行四年,至元封元年(前110)停止。这是自汉初实行“抑商”政策以来,在经济领域对商人打击最重的一次,使工商业的发展受到了压抑。
上述经济政策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限制和打击诸侯王、富商大贾的效果,使濒于崩溃的西汉政府的经济得以恢复,为加强中央集权提供了物质基础,并保证了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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