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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1/3页)
我一直想去医院做一次体格检查,这一次倒是个极好的机会。我再跑一趟医院,跟他们说我病了,这么一来,他们就会送我去医院的。”
“瞧瞧,他们对我干的好事,”从医务室回来后,他就跟梅杰少校汇报说,满嘴齿龈都变成了紫色,神情极度痛苦。他双手提着鞋子和袜子,脚趾也给涂上了龙胆紫溶液。“有谁听说过刑事调查部的人牙龈是紫色的?”他哀叹道。
他低着头离开了中队办公室,跌进一条狭长掩壕,摔破了鼻子。他的体温依旧正常,不过,格斯和韦斯把他当做例外,用救护车送他进了医院。
梅杰少校撒了谎,但一切正常。对此,他实在是没有丝毫惊讶的感觉,因为他早就发现,真正说谎的人,总体上说,较不说谎的人来得机敏,有抱负,也更容易达到目的。要是跟刑事调查部的第二个工作人员说了实活,他就会给自己惹一身麻烦的。相反,他说了个谎,反倒可以无忧无虑地继续做自己的事情了。
自刑事调查部派第二个工作人员来中队暗查以后,梅杰少校工作时变得越发慎重。所有签字他一律改用左手,并且得戴上墨镜和假胡子——他曾用了这两样东西做掩护,想再上球场打篮球,但结果失败了。为了做进一步的防备,他巧妙地把华盛顿?欧文改成了约翰?弥尔顿。约翰?弥尔顿灵活性强,且又简洁。跟华盛顿?欧文一样,一旦写腻了,也可以倒过来写,而且效果同样不错。此外,还能使梅杰少校签字的效率提高一倍,因为比起自己的姓名或是华盛顿?欧文的姓名,约翰?弥尔顿要简短得多,写起来也就省了不少时间。另外还有一个方面,约翰?弥尔顿也极有成效。约翰?弥尔顿具有极广泛的用途,于是,梅杰少校没多久就把签名写进了假想的对话片断。这样,公文上便有可能见到一些典型的批注:“约翰?弥尔顿是个性虐待狂”,或是“你见过弥尔顿吗,约翰?”其中有一条他是最为感到自豪的:“约翰中有人吗,弥尔顿?”约翰?弥尔顿展现了一个个崭新的前景,处处是使之不尽的妙计,为永远消灭令人厌倦的单调提供了保障。一旦写烦了约翰?弥尔顿,梅杰少校便又改写华盛顿?欧文。
那副墨镜和假胡子,梅杰少校是在罗马买的。那时,他正日渐陷入困境,无以摆脱,为了解救自己,他便买了这两样东西,算是作最后一番徒然的努力。首先是伟大的效忠宣誓运动让他蒙受了奇耻大辱。当时,有三四十人四处跑动,相互竞争着找人签字效忠,但居然没一个人肯让他签名。接着,那件事刚过,又出了克莱文杰的飞机及全体机组人员在空中神秘失踪一事。别人又阴毒地把造成这场离奇灾难的责任一古脑儿推给了梅杰少校,原因是,他从来没有签过字,进行效忠宣誓。
那副墨镜镶的是品红色宽边镜架。那副假胡子则是身着鲜艳服装的街头手摇风琴艺人用的那种。一天,梅杰少校觉着自己再也耐不得孤独了,于是,便戴上墨镜和假胡子,前去球场打篮球。他装出一副轻松随便的模样,漫步走向球场,暗地里则在默默祈祷,可千万别让人给认出来。其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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