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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七章 书生境·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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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五十七章 书生境·阿水 (第2/3页)

    “孟圣亦云‘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遵循天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人族虽在物竞天择中成为强者,却仍旧不以个例驳斥泛例,不以泛例惩罚个例,孔圣亲自持道划分天下,甚至进言秦始皇,留以万物休养生息。”

    “如今,你不仅曲解公羊儒道,还以行凶来应对亲友被屠戮的惨状,你可知法?”

    说着,林柯摇了摇头:“妖魔部就曾经颁布过妖魔法,伱身为妖族,在开启灵智之时又何曾不知晓这些?”

    妖魔部、精怪部,一者管理生物得道,一者管理死物得道。

    两部的尚书都曾经于天道刻下规文,规定了妖魔精怪的生存之道。

    比如之前的宁采臣,梅花树得道,虽然有一丝灵智,但是没忍住本能,将一座山的梅花树都吸干了。

    这是犯法的。

    当然了,也不是死罪,但是难免要被罚款、责备、登记在案。

    毕竟那些大佬们也知道,这种时刻本来就很难忍。

    人族也是领过漫长的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成长,从婴儿时期就开始忍耐一些本能欲望的。

    比如好吃懒做,如果不节制,无限制放纵食欲,最后肯定会发生不好的结果。

    包括性,包括一些其他的本能也是如此,欲壑难填。

    这种本能欲望不仅仅会对自身造成伤害,甚至还会影响他人,所以是需要明令禁止和控制的。

    所以,一开始就需要告诉非人族的得道者,何为人族王法。

    甚至于除了宁采臣这种情况,还有针对大水牛阿水这种情况的。

    “《大魏律·妖规》:凡开启灵智者可至当地县令处登记入册,有人族之权,脱离牲畜禽兽之属,入族妖族。”

    “你已从牛蜕变为牛妖,自然可以去登记入册,若你同族也蜕变为妖族,自然也不能有人吃他肉喝他血,即使没有诞生灵智,也可以用钱财买回自己同族。”

    强大的第四境气势扑面,但是林柯依旧没有着急斩妖,而是想问清楚缘由。

    “钱财,我为何要钱财才能买回我自己的同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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