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四章 强大的人 (第2/3页)
所描写的主人公到底是谁。
普罗米修斯。
泰坦古神普罗米修斯,盗火的普罗米修斯,被捆缚在高加索的群山之巅,从破损的胸膛里流淌出浓金色,犹如熔融的黄金一般的鲜血,把高耸入云的雪山染的阳光璀璨的普罗米修斯。
这个故事他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可唐克斯还是感到微微的颤栗。
被这句话里所传达出的某种东西又一次的给凝固在了原地。
那是——
某种高贵而从容的尊严。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那些轻蔑、嘲笑与冷眼仿佛流水般从你身边划过,你感到孤独、迷茫和羞愧。
未知的命运、社会的法则像秃鹫一般啄食着你的肝脏,让你感受到彻骨的疼痛。
可你没有咆哮,你没有跪地求饶,你只是平静的坐在水中,平静的端坐山巅,看着人间的受苦,哭泣,行乐与欢喜。
你对自己说……
Life is so beautiful。
唐克斯抽了抽鼻子,他重新看着画,他重新看着端坐在扶手椅上的男人,他重新看着顾为经留在油画的角落里的长诗。
“也有一位画家,喜欢这么做,不是么?”
唐克斯感到了一种难言的熟悉。
绘画,配之以诗歌。
他曾见到另外一位欧洲画家也喜欢这么做。
……
画作的注角处附上一句诗一样的文字,在国画领域是极为常见的事情。
提画诗是中华诗词的重要分类之一。
从古时就有“高情逸志,画之不足,题以诗之”的传统。这个风尚在宋代以后变得尤为盛行。
文徽明、徐谓如今所留下来的那些记录山水田园风光的画里,几乎张张都有附带着的提画诗。
放心。
就算他们本人当时没来及提,稍微等个百十来年两百年的,也会出现一个叫爱新觉罗·弘历的人,下朝回来剔着牙随手给它写几句诗上去,再啪叽,扣个十全老人的大印。
情景交融,诗画一体。
诗与画,画与诗,本来就是宋代以来文人画传统的一环。
做诗的好坏水平另谈,但有宋以来画宗的艺术名家们,有一个算一个,鲜有不同时是一位诗人的,鲜有一生不写过一两诗的。
书、诗、画——这是文人士大夫一生中最为重要的三种托物言志的载体,并在一张张古老的卷轴上浓缩为一体。
但这个传统,在西方的艺术体系里,却非常少。
这当然不是西方画家天生缺少艺术追求,低人一等。就像国画里对肌肉的刻画、对比例的关系的研究可能不如西式油画精细,也不是东方的画家天生缺少艺术追求,低人一等一样。
它取决于画家是怎样“活”下去的。
传统意义上,西方的油画或者水彩,在发展初期,都全然以记录现实,还原现实为第一要务。
甚至可以说,在十九世纪以前。
东方的画家他们的主要职责和现在的艺术家没什么太大区别,追求抒发某种“神意气质”,目标是画以咏志。
西方的画家他们的主要身份则是历史的记录者,绘画的职责是“记录景象”,目标是用画笔纤毫毕现的反映真实的光影。
这种身份地位、工作职能差别的不同,就造成了东西方绘画路线侧重的不同。
西方更早就发展出了精细的光学、色彩理论和科学的透视体系,对人体肌肉刻画的更加写实,但他们对于写意的探索,则要比同时期的东方画派发展的慢很多。
在当时的特定历史背景之下,早期油画家的社会地位也相对要低很多。
因此早期学院派认为,艺术最重要的职责就在于记录的明确清晰。
绘画最重要的目的是服务好雇主。
纵然你是伦勃朗或者达芬奇,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还是给富商老爷贵族老爷画画。
让你画伯爵老爷的肖像,你就要画伯爵老爷的大眼睛,小胡子,高跟鞋,长丝袜和裤裆里塞着的垫的高高鼓起以彰显男子气概的丝绒球(当时贵族们以攀比这种“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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