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女道士的个性解放 (第2/3页)
我这篇是要聊李季兰,为什么要写崔氏呢?
因为这关系到唐代婚姻的一个重要“潜规则”。
唐代的社会文化,是对未出阁女子要求极宽,和婚后女子要求极严!
是一个贞操观念淡薄,但宗族观念强烈的怪异集合体!
世家贵族出身的女子,婚后,代表着妻家的颜面,维系着政治婚姻的稳定。她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牌面!
婚后如果乱搞,那就意味着自己娘家颜面扫地。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而不结婚,更是奇耻大辱!
唐代社会对她们就是这么严苛!
那么,凡事皆有例外,为了规避这样严苛的婚姻规则,唐代的女人要怎么办呢?
答案是:出家,包括结婚后,也可以出家。
当尼姑要求极多,限制极多,所以要尽量避免,于是“女道士”这个群体就出现了。
女人若是当道士,那就不再是女人,而是“道友”。
比如说,某个女人死了丈夫守寡,可是她又不甘寂寞想找汉子,又是寡妇门前是非多,舆论压力大,该怎么办呢?
出家就没事了,只要出家,随便她怎么乱搞,都没人再说什么。
但是,出家是有代价的,这便意味着放弃了“俗家”身份,也自动丧失财产支配权和家族决策权,属于一个“外人”了。
那么把视线转回到李季兰这里来。
李季兰小时候,她父亲就认为她“心性不佳”,将来必定“有辱门楣”,所以直接让她出家了。换言之,无论李季兰做什么,都跟家族没关系了。
很多人好奇,李季兰交往的那些人,也绝非全部都是“拜金男”,她又貌美,为什么无人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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