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奇怪的判罚 (第2/3页)
过牢的,就任由别人欺负不还手吧?
只是毕竟死了人了嘛,赔点儿也就是了。不至于再被判个十年的。
感觉屠亮有点儿冤。会不会是程县令受贿了?”
正在赶马车的石十,一向和刘六的关系最交好。他俩跟牛三十五、马三十六一样,都是秤不离砣、砣不离秤的那种。
所以观念上,基本都是一致的。
一人负责说、一人就负责点头。
彭凉的回答则是:“我考虑的可能比较简单。依据律令:谁挑事、谁担责。朴赞主动挑事,肆意朝屠亮家扔石头,朴赞就要有承担相应后果的自觉。
比如说:他扔石头没想过会砸到人吗?万一砸死了人呢?
他应该都有想过吧?想过还扔,还经常扔。那他主观上就是有故意杀人的嫌疑吧?
屠亮为了保护家人、为了自卫,还在被打后才还的手。
若是按照正常情况来判的话,属下会判屠亮无罪,连赔偿都不用。
但再想想屠亮那人,他本就是以杀人罪入的刑,在牢里可能也会与其他人犯发生过摩擦。
所以,他就很有可能了解、怎么才能下暗手弄死人。
这也许就是他一言不发的原由?
那判他十年就正正好了。
这反而能说明:程县令并未受过贿。否则就该判屠亮被斩了。”
狄映听完他们的想法,不置可否地点点头,道:“既然你们都各执一词,而我在不了解的情况下、也做不出个什么精准的判断。
那么,我们便去会一会那个程县令吧。正好我也想见见他。”
于是,石十先带缪松和缪奶奶去了客栈休息。
狄映则带着彭凉和刘六、直奔向了仪恩县县衙。
县令程挺,身高175厘米,体重80公斤,相貌威武,作风硬朗。
听说有人要见自己,还是三个年轻男子,就挺奇怪。
以为是自己的战友来拜访,便大步去了府衙门口。
然后一见……呵,不认识。
刚想转身,就见对方打头那人、微微拉开了些衣袍,露出了里面挂着的一个赤金鱼袋。
国朝三品以上官员的鱼袋、才是赤金的。
五品以上的则是银袋。
他程挺,七品芝麻官儿,是铜袋。
程挺就看着那个国脸凤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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