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状师、无效物证 (第3/3页)
也皆有可能。
如此:我们就可以假设。
孙一兵将人拖进侧巷后、只是拳打脚踢了一番,被害人口中喷血,喷到他身上了呢?
然后他嫌污秽,便转身走了。而之后有人潜入、或者本来就在侧巷内的人、杀了被害人呢?
杀完人又逃走了呢?是不是也有可能?
而国律中有云: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也就是说:只要案件中存有不明确是被告人行为的疑点,便不能判被告人有罪。
还请狄大人明鉴。”
“你!你怎么能这么说?你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我从死者小姑娘的身边、捡起的全是血的怀匕、精致还非常锋利,上面还刻得有个兵字。那明明就是孙一兵的随身兵刃。他来花楼时、我有亲眼见过,还摸过!”
锦桑听到袁礼文的话,气得眼泪都快下来了。
缪松也是握紧了拳头、瞪红了眼眶。
狄大人不辞辛苦、救了他的奶奶,可、可原来他的证词,居然是无效的。这让缪松无论如何都没法接受。
“怀匕?”
袁礼文“嗤”笑一声,问锦桑:“你是指曾经出现过在这公堂之上的物证、那把铁匕?你说那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孙一兵的随身之物?”
说着,袁礼文就大大摇头,一副“你真是没见识的”表情。
再道:“你是不是对什么是有钱人不太了解?也对,你就一花娘,日日以卖笑为生,怎么可能见识过多好的物什。
本官、不是,是我且不与你计较。站一旁去吧。”
锦桑:“……”
她咬牙把眼泪憋回去,气得一张小脸通红。怒吼道:“你放屁!那铁匕根本就不是我当日捡到的那把!”
“哦?”
袁礼文不屑地轻哦一声。
道:“那你原来捡到的呢?去了哪里?为何不是呈堂证供?现在随你怎么说了,我还说我也捡到了一把金匕、带着血、是从你的房间里捡到的呢。”
锦桑:“……”
她气得眼睛红红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说,索性就张开十指、就要挖向袁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