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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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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8章 (第1/3页)

然而,许多人终生习乐,却如逆水行舟,忙煞不离原处。为什么?因为他们错解了节奏和句投的意思,未能领悟其中之奥妙。句投,后世人称为板眼,即节拍之意。节拍之节与节奏之节,意皆为节制约束是也。不明此理,即使习乐至白头,终不能进乎道也。”

      李斯所言古乐之精神,与古希腊人可谓异曲同工。古希腊人以为,The rhythm in music and dancing,is not flow,but pause,the steady limitation of movement(音乐舞蹈之韵律,其要不在流动,而在停顿,正如运动自有其不可到处)。这一见解想来应是受爱利亚学派的影响。

      回到李斯。李斯又道:“书法和音乐,其道一也。李某不才,暴得书名。常有人前来求教笔法,李某也无可言他,但云,运笔如御马,必加以嚼络缰绳,然后乃可如意驰骋。书者一明此理,其艺必当大进也。”

      姚贾也久闻李斯乃是天下第一的书法家,李斯笔法之论,乃他多年感悟而得,其中自有真意,未可等闲视之。一顿饭吃到现在,席间所谈,无关政治,只是音乐、歌舞、书法,皆闲雅之事,而这些方面,远非姚贾所长,这不免让他觉得,自己和整个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姚贾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斯。就目前而言,李斯不仅在家庭上比他成功,事业上也远比他成功。他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他和李斯的区别在哪里?又是什么决定了他们不同的际遇?

      看到李斯,他不免又想到了韩非。他知道,韩非和李斯是同学。他在韩国时,和韩非是打过交道的,两人的关系甚至称得上亲近。韩非和李斯,都有着“天上知道一半,地上全知道”式的渊博。而他呢,他只是精通游说的。

      古希腊悲剧诗人埃斯库罗斯有一句名言:The fox knows many things,but the hedgehog knows one big thing。钱钟书先生将这句话翻译为:狐狸多才多艺,刺猬只会一件看家本领。英国思想史家柏林根据这句话,把有智慧的人分作两类:刺猬型和狐狸型。如此说来,他姚贾就是刺猬,而李斯和韩非都是天生的狐狸。只不过,李斯安心地做狐狸,韩非却偏想做刺猬。

      【7.切入正题】

      且说李斯自顾而谈,口水滔滔。李斯此举,究竟只是因为他身为主人,有义务维持筵席的气氛以免冷场,还是因为他好为人师,习惯显摆学问,非要在姚贾身上找到足够的征服感不可呢?

      作为当局者,姚贾心里很清楚,这两者无疑都不是李斯的真实用意。尽管李斯的言谈东拉西扯,漫无边际,但姚贾已分明感觉到,这些一盘散沙的闲谈,终究将会聚到一个中心点上。而这个中心点,必然和他姚贾有关。

      姚贾并不是在自作多情。今天的筵席之上,李斯确实有一重大目的需要达成,那就是要彻底驯服姚贾,使其能为秦国之统一天下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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