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第3/3页)
李由以他的壮烈牺牲证明了李斯全家的无罪,却也算得上是好消息了。
可惜的是,李由的牺牲依然无法拯救他全家的命运。此时的朝廷之中,赵高已经一手遮天,无所不能。日后他可以指鹿为马,现在他也能颠倒黑白。在赵高的威逼利诱之下,使者也只得捏造事实,上奏胡亥道:“李由通敌,确有其事。”
至此,胡亥对李斯谋反一事再无任何疑心,于是命赵高为李斯量刑。
赵高奏道:“李斯位居三公,不思报国尽忠,而起不臣之心。人臣之罪,莫过于此,非重惩不足以安天下,镇万民。判曰:李斯具五刑,诛三族。”
具五刑,按《汉书·刑法志》,具体内容为“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即便是在严酷的秦法之中,具五刑也称得上是最残忍的一种刑罚。
胡亥接奏,喟然叹道:“李斯侍奉先帝数十年,于我秦立有大功,此天下共睹,不容忘却。如无李斯,朕也不能有今日人主之尊。知恩不报,非人也。量刑如此之重,朕心实不忍。”
赵高面白如纸,满心惶恐:听胡亥这意思,莫非他要宽恕李斯,饶李斯不死?果真如此,那可就全完了。胡亥一句话就可以让他在审判李斯时所使的种种伎俩全变成白费心机。李斯已经明白过来,都是赵高在设计陷害他,一旦李斯死里逃生,全力反扑,他赵高又将如何抵挡?
赵高搜肠刮肚,酝酿着自己的说辞,准备劝谏胡亥维持原判,胡亥却已接着说道:“改具五刑为腰斩,其余如君所奏。”
赵高大喜,恨不能抱住胡亥,娇声嗔道:“你早说嘛,害得人家的小心肝扑扑地跳。”
总之,无论是具五刑还是腰斩,李斯终究还是一死,而且同样死得毫无体面可言。或许在胡亥眼中,将具五刑改成腰斩,虽然是换汤不换药,却已经是他仁慈的最大限度了。
【3.最后的时刻】
李斯行刑的日子到了,时为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8年)十月①。
『①关于李斯死亡的月份,《史记·李斯列传》云:“二世二年七月,具(李)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然而,李斯之死当在李由之后无疑。考《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李由之死在二世二年八月。又《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二世三年)冬,赵高为丞相,竟案李斯杀之。”可知李斯定刑或在七月,而实际执行则在初冬。』
监刑官来提李斯,问道:“丞相临去,可有什么遗言?”
李斯自知死期已到,叹道:“事已至此,夫复何言?”
监刑官道:“人死如灯灭,灯灭而光消,虽欲言而不能也。丞相治国三十余年,今日将死,得无一言以遗君国乎?”
李斯仰天长叹道:“嗟乎,悲夫!不道之君,何可为计哉!昔者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吴王夫差杀伍子胥。此三臣者,岂不忠哉,然而不免于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今吾智不及三子,而二世之无道过于桀、纣、夫差,吾以忠死,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