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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跨越时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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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章 跨越时间的约定 (第1/3页)

    这一刻。

    林弦想明白了。

    反向强制回避的核心重点,不在于强制回避,而在于【反向】!

    反向,才是一切的重中之重。

    现在的1952年,既没有历史锁死,也没有时空排异,那按照黄雀的说法,眼下这个时代,绝对不可能出现强制回避。

    这点林弦也能够理解。

    时空法则就是这样的,非常严谨,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环环相扣;但是……反向强制回避就不一样了,这一现象要考虑的事情就多了。

    之前,林弦一直抱着小心为妙的心态,没有轻易尝试,也没有深度思考。

    但现在想想。

    反向强制回避能生效的根源,在于【纠缠态时空粒子】以及【必须返回原本时代】,也就是说……反向强制回避本身就是一条独立的时空法则,和当前时代有没有历史锁死、有没有时空排异没有任何关系,因为——

    【自己的纠缠态存在于2234年的未来时空,这才是反向强制回避生效的关键。】

    所以,刚才那位鹰钩鼻黑衣男子拿枪口对准自己,因而触发强制强制回避、全身失力瘫倒在地上。

    这种身体不受控制的感觉,林弦太熟悉了。

    他绝对是这个世界上体验反向强制回避次数最多的人……毕竟之前每一位利用纠缠态时空粒子穿越的时空杀手,目标全都是他。

    吃瘪那么久、

    无奈那么久、

    狼狈那么久、

    这种不讲道理、不讲逻辑、堪称无敌的外挂……总算轮到自己作为“施暴者”了!

    “林弦,别发呆了。你看……那个人站起来了。”

    CC惊慌失措,但她这小身板确实拽不动林弦,站在那里干着急。

    林弦扭头。

    看向那名瘫倒在地上的黑帮男子。

    差不多一分钟过去,他才颤颤巍巍手撑着地站起来,但从那站不稳的姿态不难看出,他仍旧全身无力、一推就倒、虚弱不堪。

    男子伸出手,擦擦鼻子砸出的血,用袖子抹了一把脸。

    然后摸摸墨镜……

    确定墨镜还在,那就代表人还没丢完,至少脸没丢完。

    慌忙弯下身子捡起左轮手枪,仓促而逃。

    ……

    就这样。

    一场闹剧结束。

    内森热狗摊位前再次排起热热闹闹的长龙,刚才因为枪支而吓跑的游客,此时就像没事人一样谈笑风生回来买热狗。

    这种心态,林弦是服气的。

    这要是在龙国出这档子事……没有任何人还敢在这个游乐场继续游玩,封锁十天半個月进行排查都是少的。

    只能说。

    自由米利坚,大家对这种事情早已司空见惯。

    旁边,布鲁克林土生土长的CC也不负众望,松了一口气,拉着林弦继续去排队:

    “太好了……他走了。走走走,我们抓紧去排队,明明刚才我们还很靠前的,现在都有人插队在我们前面了!”

    看到这变脸式的一幕,林弦着实哭笑不得。

    CC是有多爱吃热狗啊……

    简直是要热狗不要命。

    抓紧给孩子买一个吧。

    足足排了半个多小时的队,总算轮到林弦和CC。这期间CC踮着脚尖无数次前看右看,不安分的像只兔子。

    “两个热狗。”

    林弦用英语说道,然后看了下旁边价格表。

    Shift。

    他暗骂一声。

    明明在布鲁克林市区看到的热狗摊还是卖3美分,怎么这里要5美分一个?

    果然,旅游景区和游乐场所的物价,都要比正常价格贵一些。

    按照他一开始在公交车上算好的计划。

    身上只剩下1美刀10美分。

    游乐场门票是50美分一位。

    所以,应该是每个热狗3美分,一共花6美分,这样才能余下4美分的公交车票钱返回布鲁克林。

    现在这么一搞,就没有足够的钱坐公交车返程了。

    不过……

    CC眼睛里闪烁着璀璨银河,就算是50美分一个,也得给她买啊。

    算了。

    返程的事,之后再想办法吧。

    希望游乐场里能有一些类似打气球赢奖品的摊位,好让他故技重施赚点熊孩子的钱。

    就算没有也无所谓。

    反正他全部积蓄都花完了,也没办法带着CC继续睡旅馆;既然是睡公园或者桥洞……那睡布鲁克林的桥洞、和睡科尼岛的桥洞有什么区别吗?

    总之,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既然带CC来了科尼岛,就带她开开心心玩一天,之后的事情之后再考虑;今天来这里最大收获就是确定反向强制回避仍然生效,那很多事情都简单很多了。

    于是。

    林弦捏出最后一个10美分硬币,放在摊位收银板上。

    脸上晒着雀斑的收银小妹抬起头,看着林弦:

    “先生,不需要带可乐的套餐吗?只需要6美分,就可以增加一杯可乐。”

    “不用。”

    林弦摇摇头,舔舔干咸的嘴唇:

    “不渴。”

    ……

    “好吃!”

    CC坐在长椅上,咬了一口热狗,睁大眼睛:

    “林弦,这简直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

    “确实不错。”

    林弦也咬了一口由衷夸奖道。

    这不是奉承。

    是真的好吃。

    看来,科尼岛热狗之所以久负盛名,确实有与众不同的手艺。

    热狗这东西,说白了就是长面包加烤肠。

    林弦本以为没什么值得期待的。

    可这家内森热狗还是给了他不小惊喜,确实是之前从未吃过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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