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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斩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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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章斩妖 (第2/3页)

气,眉头微皱。

    来人是一个身穿薄纱的妙龄少女,胸前沟壑幽深,细腰盈盈一握,配上那娇媚的脸庞,能让男人心中升起无限幻想。

    老马瞪圆了眼珠子,仿佛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画面。

    “这位公子,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不如来陪陪奴家吧。”

    美人勾魂一笑。

    陈胜也笑了,笑着拿起架放在两膝之间的杖刀。

    有时候眼瞎也并不是坏事。

    “看来是没有人告诉你,身上的狐臭味太浓了啊!”

    又或者,他们都被美人的容貌身姿所吸引,大脑选择性地忽视了鼻子的感受。

    但陈胜可忽视不了!

    锵!

    杖刀出鞘,挑飞篝火里的红碳。

    “吱吱吱!”

    一声惨叫,皮毛烧焦的糊味飘出。

    美人不再,只有一只杂毛狐狸。

    陈胜三步并做两步,趁着对方被烧得吱哇乱叫之时,手起刀落。

    噗滋!

    一颗畜生的脑袋掉落在火堆前。

    “国不将国,妖孽横生,如此人烟稀少之地都能碰上,看来这大乾,是迟早要完啊。”

    陈胜感慨几句,用狐狸的皮毛擦干刀上的血迹,将庙门掩上,又坐回火堆旁。

    若是以前穷酸的时候,他必然要把这狐狸毛皮扒下来,拿到市场上去卖。

    故事里狐狸爱书生,化身美人相伴左右,看看也就得了,要当真了,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刚才斩杀的狐狸,也不过是使得一手迷惑人的障眼法,不成气候。

    而能化人身的妖怪,那可是大妖,等闲能活个数百载,你凭什么认为人家会看上一个寿数不到百的书生?

    还相伴左右,红袖添香,不一口给你阳气吸干了,它都对不起自己大妖的身份。

    以前当酒肆里有说书人讲志怪故事,每每说到狐狸美人爱上穷酸书生的桥段时,陈老头总是面带不屑地告诫陈胜。

    以后万一碰上这事儿,离得越远越好,要是被吸干阳气而死,那可太丢人现眼了。

    陈胜也曾天真地问过,“万一书生以前救过狐狸,那狐狸是来报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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