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这尼玛是暴发户吧! (第2/3页)
不俗。
而制作费用,即使像前世那般请来摩根·弗里曼、安吉丽娜·朱莉这两位,也不过7000万美元。
只是杜笙听着提莫的讲述,心中仍旧有些疑惑。
按理说,这部电影应该是几年后才进入拍摄阶段。
没想到现在就开始筹备了。
而且一筹备,就是三年。
不过一想到这几年,环球影业深受金融风暴的影响,不得不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新任制片主管不敢轻易启动《通缉令》项目也是可以理解。
杜笙大概捋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说实话,《通缉令》的前景让他心动。
要是懆作得好,这无疑是一座金矿。
还能一举提升他的全球知名度!
但还有一些细节,需要厘清。
“布拉德特先生,这个项目既然是改编自漫画,那么拿到原著版权了吗?”
重新坐下的布拉德特与提莫对视一眼,说道:
“当然拿到了,不过经过两年的反复打磨,剧本和最初的模样已经截然不同,
仅保留命运织布机和刺客联盟的概念,说它是全新创作也不为过。”
杜笙点点头。
像枪战题材这样广受欢迎的电影,不仅好莱坞,全球也拍了许多。
至于原版漫画,因其属于小众,知名度仅限于喜欢动作、犯罪、反英雄等题材的读者,因此版权价格并不高昂。
“明白了,那请问最新剧本的版权现在归谁所有?”
布拉德特对杜笙问的问题愈发疑惑,但鉴于这是圈内公开的秘密,并未隐瞒:
“这个剧本的改编权当然在我们手中。”
这是他们在先前版本的基础上共同修订的,因此版权归两人共有。
杜笙听罢心中微喜。
只要版权不在好莱坞八大影业手里,事情就有回旋的余地。
“实不相瞒,《通缉令》这部漫画我看过几遍,一直也想将它改编出来。”
杜笙微笑道:
“不知能不能看看你们的剧本,要是合适,我愿意出个令你们满意的价钱。”
他这话有点吹牛。
不过《通缉令》这部电影的确看过,还有大概印象。
但出于那丝想法,看一看剧本很有必要,否则直接说购买未免太过突兀。
提莫·索莫斯一听,立刻摇头:
“NO,NO,NO,剧本我们不打算卖!
如你所说,《通缉令》这部漫画也深深吸引着我,同样一直想将它搬上银幕,
尤其想呈现那幕超能枪战场面,但被各种问题耽搁未能如愿!”
杜笙没想到对方开口就拒绝,看来的确很重视。
想来布拉德特这位为项目筹备两年的人,也不会轻易放手。
这倒是个麻烦。
原本杜笙的打算是先将剧本版权收入囊中,这样一来,无论后续如何操作,主动权都在自己手上。
但现在看来,提莫和布拉德特都不是省油的灯。
不过人性摆在那,之所以不动心,大概率是诱惑不够。
杜笙不以为意,露出微笑道:
“两位可能有所不知,我除了是演员与拳手身份外,还是一家传媒公司的负责人。”
“哦?”
提莫有些困惑,不明白对方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