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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第1/3页)
随之而来又有了一个新问题:既然岳飞并不是抗击金兵的“中兴四将”之首,为什么被杀害的却是他呢?
为岳飞招来杀身之祸的首先是他的性格。
南宋大理学家朱熹以为中兴将帅以岳飞为第一,但说他“恃才而不自晦”。确实,岳飞个性刚正耿直,不但不善于保护自己,还在两件大事上冒犯宋高宗赵构,加深了高宗的忌恨,以致引来了杀身之祸。
第一件事发生在绍兴七年(即1137年)四月,因高宗在让他节制淮西军北伐问题上出尔反尔,岳飞一怒之下上了庐山。高宗视其为“要君”,鉴于金人威胁还在,不得不好言抚慰促其下山,但同时引太祖“犯吾法者,惟有剑耳”以示警告,在表达不满时,已暗藏杀机。
第二件事发生于同年八月,岳飞出于忠心,建议高宗立储。这年,高宗才三十岁,他唯一的儿子三岁的赵旉早在八年前就惊悸而死,而他在扬州溃退时因惊吓引起性功能障碍,再也无法生育,成为他的难言之痛。岳飞立储建议有两大忌讳,一是触犯了正值而立之年的高宗性无能的忌讳,二是触犯了祖宗家法中武将不得干预朝政的忌讳。
高宗的厌恶、忌恨和反感是可以想见的,精忠报国、毫无私心的岳飞实在是书生意气,太欠思量了。
其次,在南渡诸大将中,岳飞是功勋最著、抗金最力的,而且他在抗金大计上毫不妥协,这是每个中国人都知道的,就不用我赘言了吧。
令人深思的是,这一点是我们尊崇颂扬岳飞的原因,恰恰也是宋高宗和秦桧杀害岳飞的主要原因。
在战场上屡屡败在岳飞手下的金国大将完颜宗弼(即金兀术)以杀岳飞作为议和的交换条件,高宗、秦桧以屈膝求和作为巩固自己皇位与相权的根本之计,就把迫害的黑手和血淋淋的屠刀伸向了岳飞,于是,岳飞便非死不可。
岳飞赤胆忠心,爱国爱民,一心渴望雪靖康之耻,灭臣子之恨,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直捣黄龙府,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最终却负屈含冤,身心俱创,遗恨风波亭,这不能不说是我们中华民族历史上一个震撼人心、令人警省的大悲剧。
魏胜:位卑未敢忘忧国
精忠报国、蒙冤而死的岳飞每一个中华儿女都非常熟悉,但是另一位倒在自己人暗箭之下的抗金英雄我们却知之甚少,他就是比岳飞稍晚一点的魏胜。魏胜的卓越战功堪与岳元帅相提并论,他的人生经历则更具传奇色彩。
■自古英雄出少年
北宋宣和二年(1120年),也就是宋江在梁山泊聚众起义的第二年,在淮河下游地区宿迁县一户魏姓农家的茅屋之中,一个男婴呱呱坠地来到了人间,也许父亲希望他将来能够投军报国,杀敌立功,就给他起名魏胜。
魏胜的童年是在兵荒马乱、流离失所中度过的,宣和三年(1121年),北宋军队和梁山泊义军在宿迁附近展开激战;靖康二年(1127年)北宋灭亡,宋徽宗的九儿子康王赵构在临安(今浙江杭州)建立南宋政权,淮河下游成了金宋两国军队交战打仗的主战场之一。这时,魏胜已经是一个懂事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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