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2/3页)
巴)既死,复于西方再请一人,以袭其位,事之一遵其制。其所以待之如此者,盖所以虚隆其至贵之礼,冀阴消其天下之福,以延其(忽必烈的元朝)国家之命。岂知历数不可以虚邀,福禄为彼之妄得?
这种记述,很有可能也是忽必烈的一种心理因素,毕竟元朝皇帝都是大迷信之人。可见,后来的清朝达赖和班禅的转世制度,最早的灵感都是源于忽必烈。
由于八思巴受到如此宠遇,蕃僧在元朝国内的地位日益提高。这些人自恃能为蒙古帝王祈祷行愿,恃恩恣行,成为“色目人”中势力最大的一伙儿。忽必烈即位不久即颁诏书,下令各级官员、军队对藏僧“皆不准欺凌,不准摊派兵役、赋税和劳役”。密宗的殿舍,金牌使者也不能占宿,更不准向喇嘛庙“索取饮食和乌拉差役”,并且详细列明密宗寺庙不能占用的财产名目。
至于施舍赏赐方面,元朝皇帝对密宗僧人的滥赏,数目之巨,骇人心目。仅忽必烈对八思巴一人的赏赐,就令当时的汉人大臣感慨:“国家财赋,半入西蕃。”而且,元朝基本上每位皇帝即位前,都要接受形式繁琐的藏传佛教仪式,“先受佛戒,方正大宝。”由此,元朝皇帝对藏僧赐物赐田,不计其数。举例来讲,据“虞集大护国仁王寺恒方碑”记载,这一处寺庙,就在大都城外拥有水地近三万顷,陆地三万五千倾,并占有山林湖泊鱼荡竹场等二十九处;泰定帝时,大天源延寺在吉安、平江二地就有一千多亩田为“永业”;元文宗时代,川地的大承天护圣寺,一次就获赐十六万九千多顷土地为“永业”。与之相较,云南一地,建孔子庙为学校,元廷仅拔地五顷。没过几年,这五顷地仍为当地的大德寺所侵夺。
由于地位尊崇,有地可图,藏僧来内地也络绎不绝。元朝大德年间,藏地每年平均有千名僧人来内地,其中除一些奉召为帝王宗室做佛事外,不少人是来中原和江南贩运货物求财的。他们往返的巨额费用不仅元政府要“报销”,连交通工具都是元朝政府全程提供。由于贩运货物数目巨大,每年都累死驿马无数。为此,元朝的汉臣痛心疾首地讲:“佛以清净为本,而僧徒(包括内地的汉僧)贪慕货利,一事所需,金帛无算。生民脂膏,纵其所欲。(此辈)又复畜养妻子,行不修法,适足以亵慢天神。比来佛事愈烦,累朝享国不永。”特别可恶的是,不少藏僧身佩金虎圆符,“络绎道路,驺骑数百,驿舍至不能容。”气焰嚣张之外,还常常霸占民房,逼淫妇女,没有一点佛家子弟气象。
可笑的是,元朝统治者,不仅帝王宗室男子受戒,妃主及贵臣妻妾,也常常延诏帝师入家中“受戒”。“其夫自外归,闻娘子受戒,则闭户不入。”如此,“受戒”竟成为贵族妇女与番僧淫乱的绝佳借口,蒙古王公往往戴大绿帽也不悟。八思巴见忽必烈壁画“妃王寡居者,间数日,则亲自赴堂受戒,往往恣其淫佚,名曰‘大布施’,又曰‘以身布施’”(《草木子》)。这些大和尚平日酒肉不离口,营养丰富,吃嘛嘛香,身体特棒,自然踊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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