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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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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章 (第3/3页)

差得好远。

      宣德十年(1435年)春,明宣宗因纵欲过度,崩于乾清宫,年仅三十八岁。年方九岁的皇太子朱祁镇即皇帝位,以明年为正统元年,此即明英宗。

      英宗皇帝即位后,尊祖母张氏为太皇太后,嫡母孙氏为皇太后,下诏罢诸司冗费不必要作工,放出都坊司乐工三千八百余人。

      新皇帝出炉,施政之始,一般都有惯行的“振作”。

      半年后,太监王振掌管“司礼监”。

      王振当权的时代明代宦官之祸很烈,但没有烈到像汉末以及中晚唐那样能把皇帝的废立死生皆操纵于手的程度。而且,明朝宦官如同寄生虫,他们的“寄主”皇帝一死,或者突然变脸发威,宦官本人权势顿时消散,汪直如此,刘瑾如此,冯保如此,魏忠贤也如此。

      这种情况,均同朱元璋当年废丞相制度有关,由于军权、政权分由六部分担,皇帝一人提纲掣领。这些举措,听着好听,皇权独握,其实真正遇到事情,天子本人也因结构的复杂无从完全对一切大事加以掌控。皇帝如此,“准皇帝”的九千岁大太监也是如此。弄权一时好办,狐假虎威,有皇帝招牌,但当这块招牌不管用或不挡风时,太监只有挨剐的份儿了。

      明太祖朱元璋丝毫不掩饰他本人对宦官的印象:“此曹(宦官)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恶者常千百,若用为耳目,便为耳目蔽;用为心腹,即心腹病。驭之之道,在使之畏法,不可使有功。(宦官)畏法则检束,有功则骄恣。”

      老朱规定,内臣官阶不能高过四品,月给食米一石,衣食用品皆为“官给”,并在宫内设立铁牌,上铸字:“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

      也正是在老朱皇帝当政期间,内监二十四衙门已经搭建完毕,即十二监、四司、八局。其中,最有威权的乃司礼监,其长官官称为“提督太监”。现代人一般把宫内的宦者统称为“太监”,年轻的叫“小太监”,其实,宦官等级森然,最高的一级才能叫“太监”,往下是“少监”、“监丞”,中级的有“奉御”、“听事”等,最低级就是杂役类,有“手巾”、“火者”之称。至于各个监局当中,除掌印太监、提督太监外,也有“经理”、“管理”、“监工”等职衔。那位看官不要笑,“经理”确实是宦官的一种称呼,单位哪位主管得罪你,多亲热地喊他几声“经理”就好了。

      司礼监原本的职责,是管理皇城内大小宦官以及关防关禁、长随当差等事务,逐渐地,由于明朝皇帝的惰于政事,司礼监太监反倒成了有实无名的“真宰相”了,监内一般有八九个宦官分别帮皇帝“御笔”批朱。

      对于自己想搞猫腻的宦官来说,他可以把内阁奉呈入内的阁票打返,令阁臣重拟内容。刘瑾气焰最嚣张时,就把这些公文带回自己家中,与门客商量官员任命和处理意见,更改好以后也不交回内阁,直接以御旨名义发出,可谓做到登堂入室,随心所欲。

      有人观此可能产生疑惑,朱元璋不是严禁宦官学文化吗,怎么又有这些文人“宦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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