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创作自己的《芳华》 (第3/3页)
提前量绝对是决定作品下限的东西。
灵感犹如神来一笔,拔高上限,但也可能破坏故事的整体氛围。
芳华的故事基调,是一群年轻男女在集体与时代浪潮中,经历成长,感受青春,萌动爱情。
当然还有对人性的丑与美的审视,这是必不可少的。
就像班上的那个三十多岁的女同学,张抗抗。
做不做得到是一回事,但一定要标榜出来啊!
这就是作家!
程开颜依旧是选择了三幕式结构。
说来也惭愧,他只会这个,毕竟足够经典好用嘛。
“沙沙——”
第一卷的故事,更多是起到铺垫的作用,但依旧有高潮。
程开颜是这样假定设想的。
一九七四年。
这一年,注定特殊。
上山下乡运动来到了高峰。
这一年的夏天,学校的毕业季就来了。
太阳的温度让北京城这座古老的城市,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
上山下乡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大动员,也让全国上下数百万的在校学生,都被暗中某一双无形的大手,悄然决定了未来的命运。
上山下乡还是入伍参军。
这是所有的刚从学校的高塔中走出的少男少女,需要面临的,由时代造就的第一个人生重大抉择。
参军绝对比下乡好,这是几乎当时所有人的观点。
原因很简单,吃得饱饭。
但参军,却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的,身世清白,社会条件,身体素质这些都是制约因素。
下乡则要看命,看运气,分配到哪个地区,分配到哪个富饶的村大队,这些倒要看运气。
时代的灰尘落下。
落在北京城每一寸土地上,落在沉睡多年古朴苍老的故宫大殿里,落在永定河湍急的河流,落在弯弯绕绕,人间烟火的狭窄胡同里的每个人身上……
成了一座大山。
四九城的胡同里,坐落着一座座四合院。
这里的年轻人,同样面临着人生的抉择
这是痛苦的,艰难的,纠结的,无可避免的。
一个父亲去世,由母亲带大的十五岁清瘦少年。
程路。
在这个热得人心里发慌的夏天里,在上山下乡的运动浪潮,在社会洪流的裹挟,在家人朋友的影响下,少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参军入伍。
离开了这个丈量无数遍的土地,离开象牙高塔的学校,离开生他养他的温柔的母亲,离开人群中默默注视他的青梅竹马……
一个小人物成长的历程就此开始,并不悲壮,也说不上伟大,这是这个时代许多人的选择。
与此同时,北京城的某个单位大院的角落里。
一个父亲下狱,母亲改嫁,家庭关系紧张的十二岁女孩因年龄不足,没能赶上这一波运动的高浪。
但潮涨潮落是自然的真理。
所有人都逃不掉,她也不例外。
……
……
“乓乓乓!”
“啪啪啪!”
九点的夜,深邃得令人恐惧。
雨水经过数个小时了的冲刷,依旧没有消停的意思。
甚至愈演愈烈。
豆大的雨水像天空发射的子弹撞击在玻璃窗户上,呼啸的狂风也不能阻止雨的进程。
天空时而骤然亮起,巨大的轰鸣声和光亮,将原本寂静的雨夜打造成一个热烈的舞台。
“嘎吱……”
悄无声息的脚步从门外传来,紧接着嘎吱一声。
房门推开。
头发微湿,衣衫单薄的美妇人端着一碗清凉的,红色的绿豆汤,小心翼翼的走了进来。
盈满的红色液体在白瓷碗里晃悠着,泛着淡淡的涟漪。
徐玉秀抬头看着坐的东倒西歪的身影,秀眉微蹙,清亮的美眸闪过担忧之色。
但她选择安静的放下碗,来到他的身后。
真投入啊!
这孩子,他很喜欢这个工作呢。
徐玉秀看着奋笔疾书的程开颜,记忆里的场景忽然从心里冒了出来。
高大削瘦的背影,逐渐和他年幼时清瘦病恹恹的背影重叠。
好像从小到大,她一直是这样在他背后默默地看着。
“在写什么?”
出于好奇,徐玉秀探出身子,看了眼纸上的文字。
“我从未想过,只是因为贪吃这半只烤鸭,错过了和那个清瘦温柔的女人最后一次对视……”
妇人心尖一颤,眼眶瞬间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