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324章 谁是大英雄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324章 谁是大英雄 (第3/3页)

来到停车场。

    没一会儿,一辆黑色的凯迪拉克,缓缓驶出停车场。

    车内。

    谭永麟坐在驾驶位,副驾驶的陈柏祥随手拿起一盘磁带,放进了车载播放机。

    很快,一阵动感的音乐传来。

    【六婶,三太公,大众开台啦面似莲蓉】

    【又放工,打餐懵,围埋砌几圈论啊论英雄】

    【谁是大英雄】

    【落手,三只东,度到啱三叫二五六筒】

    【截正胡,真阴功,腾腾震嬲到面呀面都红】

    【上下家,搏嗮懵,衣牙松杠眨眉眨眼打笼通】

    【……】

    陈柏祥听着如此动感的音乐,忍不住跟着打着拍子,感叹道:“歌神就是歌神来着,还是宝刀未老。”

    谭永麟却是笑笑,调侃道:“歌神算什么?当初不也是我们的手下败将吗?”

    闻言,陈柏祥也笑了,思绪一下飘到十年之前。

    在那一年的港岛青年音乐节上,陈柏祥作为主唱的‘失败者’乐队,击败了已经开始走红的许冠杰带领的莲花乐队。

    如果不是后来陈柏祥下海经商,谭永麟去新加坡读大学的话,这个乐队也不会解散,或许大家的人生,又会变得不一样。

    想到当初的青葱岁月,陈柏祥笑得很是开心,半晌,问道:“对了,阿麟,林生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当时是没见到那个场面,几十个黑佬海盗,直接就被打成了渣子!”

    “而且,你知道我是坐什么船,回到斯里兰卡的科伦坡吗?”

    还不等谭永麟发问,陈柏祥就迫不及待的兴奋道:“说出来你都不信,我当时是坐军舰回去的科伦坡,又买机票回的港岛!”

    “虽然那些炮管都用苫布罩着,但从那个规模来看,火力绝对够猛!”

    闻言,谭永麟下意识的踩下刹车,将车子停靠在路边,打着双闪,张大着嘴巴,不敢置信的问道:“什么?军舰?”

    “对于林生的身份,我也道听途说知道一些,但却从来没听说他竟然拥有军舰啊!”

    谭永麟抱着脑袋,显然这突如起来的消息,对他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力。

    对于林泽豪这个老板,一些不熟悉的员工,只知道这位老板出手很大方,拥有很多银纸,做事讲规矩,对手下的员工也非常好,至于为什么年纪轻轻,就能赚到这么多的银纸,却是众说纷纭,怎么说的都有。

    再熟悉一些的呢,就知道自家大佬还有着另外的一个名字,那个对于港岛江湖来说,大名鼎鼎的名字,威龙豪。

    知道他是港岛四大社团之一,和胜和的龙头坐馆,而且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那一个。

    可是,从来也没有听人说过,作为老板的林泽豪,竟然有着军舰啊!

    什么时候,港岛社团玩的这么高端了,连军舰都配备上了?

    难道现在时代发展的这么快,抢地盘已经不用晒马,手持开山刀斩人,都动用上军舰了吗?

    谭咏麟将所关于林泽豪的事情,都告诉了陈柏祥。

    听到这位林生的各种事迹之后,就连见过不少市面的陈柏祥,都不受控制的渐渐张大了嘴巴。

    对于一个有胆子去加勒比海,找海盗谈生意的人来说,能让他感到震惊的事情,已经非常少了。

    消化完这些信息之后,陈柏祥将音乐声关小,压低声音,道:“林生拥有军舰的这件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对不能再告诉其他人。”

    “否则,我们两个,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明白吗?”

    谭永麟也不是傻仔,自然知道这件事情如果曝光的话,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影响,当即点头,表示明白。

    随后,陈柏祥长叹一声,语气满是感慨,道:“阿麟,你可是找到了一位好大佬啊。”

    “你想想,你只是用简单的续约,就换来林生派一艘军舰去救我出来,如果换做是其他的老板,先不说有没有这个能力,就算答应帮手,你能出得起价码吗?”

    “而且,让你续约这么长的时间,说不定你到时候根本就没有赚钱的能力了,林生还有亏本的风险……”

    顿了顿,陈柏祥继续道:“林生不仅答应帮手,甚至不图银纸,不图回报,还给你一份养老的合同,并且还动用了军舰……”

    “虽然我不知道动用军舰要多少银纸,但俗话说得好,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这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

    “帮了我们这么多,却没有提出任何回报要求,像林生这样的大佬,你在港岛打着灯笼找,不,甚至就算在世界范围内找,也绝对是屈指可数的。”

    说着,陈柏祥点燃一支香烟,深吸一口,道:“在此之前,我以为港岛那些所谓的社团,全都是一些鸡鸣狗盗之辈,嘴上说着讲义气,守规矩,实际上做的全是违背忠义的那些事。”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也确实是对的,在林生没有横空出世之前,所谓的港岛四大社团,都是一些什么货色?”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不是江湖没有忠义,而是没有遇到那个合适的人。”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