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蒙恩城 (第2/3页)
管理的缺位,下城区中蛇鼠横行,鱼龙混杂,自然而然就有人去填补这份空缺,那便是——
黑帮。
在下城区,大大小小的黑帮几乎垄断了关于民生、娱乐的一切,就算是在街边卖点从林子里摘来的野橘子,都得给他们“上供”才行。
当年雷文被孤儿院扫地出门之后,就迅速融入了下城区这个大染缸,整个“社会大学”生涯,就是一部与黑帮纠缠的血泪史。
小型黑帮不计其数,真正能算得上登堂入室、有大名号的一共也就三家。
分别是港口区的“染血鱼叉”,以及旧城区的“银手兄弟会”、“裂齿战帮”。
顾名思义,染血鱼叉早年间由渔夫组成,本来是一个工会性质的组织。
可就如同放在臭水沟里的腌肉会变质,染血鱼叉渐渐变了样,从一群反抗者变成了地下秩序的食利者和维护者,行事作风血腥残暴,凡是从河里捞出来的都归他们管,如果不服,那他们就会把你变成河鲜。
要是有人胆敢不经他们的允许就贩卖鱼获,那一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雷文现在还记得,他有一次在酒馆吃河蚌,吃出了一个大珍珠,然后就被一个染血鱼叉的小头目逼着交了两个银币的“珍珠税”,哪怕那枚珍珠本身价值也就一个银币。
当然,作为报复,雷文后来睡了那小子的老婆,还抢走了他儿子的玩具熊。
“银手兄弟会”的名字响亮,但其实就是一群聚集起来的小偷。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阴沟里生活得太久,这群小偷内部竟然有着非常明确的规矩,规定了什么样的人能偷、什么样的人不能偷,凡是在下城区讨生活的贼,都必须经过他们的允许。
而且规模大了之后,他们干的活儿就不再只是小偷小摸,而是开始有组织地走私、盗窃,甚至是绑架、暗杀。
至于“裂齿战帮”是近十几年新近崛起的组织,由“裂齿虎”洪都拉斯组建,成分复杂,什么样的人都有。
像是越狱的囚犯、背叛组织的马贼、被佣兵公会除名的佣兵、抢劫客人的鸭子……
基本上可以说是人渣集中营。
干的活也是五花八门,从收取保护费到经营地下赌场、妓院,基本上你能够想到的活儿他们都做,想不到的他们也做。
而且由于扩张得很快,他们和银手兄弟会、染血鱼叉都冲突不断。
混迹在下城区的年轻人只有两条出路,要么努力拼搏,去舔上城区那些“高贵人士”们的沟子;要么就是加入黑帮,争取有一天也成为那种走在街上,身边跟着三五个小弟的“大人物”。
雷文不喜欢舔钩子。
所以自然而然,加入黑帮就成为了他“毕生”的追求。
但黑帮不是那么好加入的,小黑帮入门要求不高,但雷文看不上,而且由于他小蜜蜂一样的生活实在是太过“精彩”,总会招惹到一些意料之外的麻烦。
比如某个妻子的丈夫,某个母亲的儿子,某个女儿的父亲……
所以他很需要一个大黑帮作为靠山,帮自己规避掉那些麻烦。
“染血鱼叉”带有浓厚的地域属性,即便如今已经变质,但还是倾向于在港口区选择新人,雷文在出身上就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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