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孩子(二更在早上八点) (第3/3页)
到法帖时,曾剑秋跟他说了争夺法帖的事,总结起来,就是强则有理,弱则该死。他以为这种行事准则仅在修行界,经过今天在德阳的见闻,他意识到这样的准则在整个世界都起作用。
你开了一家店,被强者霸占了,即便你被打死,无比冤屈,但似乎只要是不得罪什么不该得罪的人,仍能缴纳税赋,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这种情况在他来处并非没有,可总还有一层道德与公义的体面,而这种体面又被绝大多数人奉为共识,因此这种体面很多时候也能救人。
这世界是连这种体面也没有的。因为有修行人,有无法抗衡的强大力量,因此也就不需要那种体面了吧。
他忍不住又想到了陈辛。
陈辛一家给他的感觉很好,可之前王家那父子三人在私底下说,镇主前些日子曾从他家拿了一头鹿走,薛宝瓶被欺负的那些年里,陈辛这镇主也并没有给她做主。
他从前觉得这些事有些别扭,如今全想明白了。
“只要不出事,就是合理的”——这是这个世界包括那些“好人”在内的共识。
李无相把小剑从嘴里吐了出来,拿在手中看了看。这时候太阳才开始西倾,阳光里微微透了些橘红色,照在这小剑上,将它都镀成金黄了。
离开金水的时候,他只是想要找到为自己弄出五脏六腑的法子。前些天果然弄到了,一时没想到往后要做什么,而觉得把许道生的后事处理掉,可以先找个地方独自修行,等实力强大之后再在这个世界到处看看,见识见识来处所没有的东西。
但现在他又看这小剑,忽然意识到那位曾老哥在这世上是多么难得的一个好人了。而那些剑侠,该也是这个世界上最接近他来处的“好人”这个定义的一群人、与他的道德观最接近同类了。
那现在,他真的想要做剑侠了。
如果自己暂不能庇护自己,非要暂时投靠一个强大势力的话,剑宗,应该是最佳的选择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