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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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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第2/3页)

百三十六斤,姜藏月带的是八十四斤。

    一共二百二十斤肉,共计一千一百块钱。

    这可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宋春花想了想:“对了老板,别给我们整钱,就十块五块的就行。我们村里面额太大,花不出去。”

    其实宋春花倒不是怕面额太大花不出去,而是怕李锦文给她假钱。众所周知的,饭店多数时候,收的钱,都是五块十块,或者一两块钱这个样子。这样子面额的钱,服务员和老板一定看过无数次了,也一定是真的,不可能是假的。

    至于一百元一张的,宋春花不敢保证这个李锦文会不会动歪心思。这会也没有验钞机,谁也不敢保证李锦文会不会给假的,万一给了假的,以后花不出去,他还不承认,那就亏大了。

    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出门在外,还是要谨慎一些。

    李锦文没有说什么,直接一口答应。

    反正站前大饭店整天收的也大多数是零钱,不一会他就让会计整理好了钱送了过来。

    宋春花清点之后,分文不差,这才装进衣服里边的口袋里,并且用针线缝上了。

    “这次你们赚了大便宜。一呢是我们饭店现在确实缺猪肉,二呢是我想和你交个朋友。如果以后,你还有猪肉卖,可以直接找我。”李锦文笑着说道:“不过下次可别这么宰我了。”

    “不过你放心,我一定给你整个光明县最好的价格,保证不让你吃亏。”

    “好。”宋春花答应了。

    自己家里还养了三头小猪仔,二嫂卢敏家里还有十几头猪仔,以后也都是可以卖的。

    “有你这句话,以后我如果卖猪,我还找你。”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出了站前大饭店,宋春花这才松了口气。

    饭也没有舍得吃,骑着自行车带上姜藏月,就向家里赶路。

    姜藏月对宋春花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春花,你是真厉害。硬把那个老板给忽悠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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