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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78章 走坨子吃烤土豆,这玩意是真香 (第1/3页)
从林海县沿着土路直着走,就到了三部落林场。
如果从土路一半的地方的叉路下去,则是山市生产大队等的“大沟里”。
大沟里是这边的土话,意思就是更深的农村。
那边大多都是生产大队,和林场林业局走的两套系统。
所以,陆永尚对那边并不熟悉。
特别是生产大队的猎手。
一个地方一个规矩,三合村生产大队离三部落林场太近了。
所以不允许上山。
不过,那些被丛山包围的生产大队,如果在不允许上山打猎,那地里的庄稼早就被野兽拱没了。
特别是他们这边种的大多不是庄稼,而是黑豆果等适合这边土地种植的作物。
这些作物更容易吸引野鸡,飞龙,野兔,灰狗子等小型动物。
所以这边的人更喜欢在山根的地方下夹子,放药套。
没有什么猎手的传承,大多都是为了生存。
穷山恶水出凶狗,人生活的都很艰难了,哪还有食物喂狗。
而这些村民将在附近要的狗崽子直接散养在家,偶尔喂一口熟悉一下,剩下的大多数时间都是狗自己找吃的。
也正因为如此,这里的猎人养的猎狗会更加凶猛。
与之共同出现的,则是猎狗的规矩性也差一些。
刚刚陆永尚和狗蛋猜的其实没错。
这里之前就是一个熊仓。
不过不是普通的熊仓,而是一只走驼子的仓。
走驼子是东北猎人都那些冬天不冬眠,依旧在冰天雪地中游荡的熊的称呼。
走驼子因为秋季摄入的食物不够,身体内没有足够的脂肪,所以在冬眠的时候根本睡不踏实,被饿醒后就会冒着寒冬在外游荡找食物。
穷凶极饿这个词很适合形容走驼子,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的走驼子那真是遇到什么吃什么。
特别这只走驼子还是带崽子的母熊,担心体内脂肪无法孕育自己肚子里熊宝宝的它,就连平日里嫌弃的狼肉都吃的很香!
陆永尚这边,刚刚钻进山洞的时候。
那只山洞中曾经的主人走驼子,刚刚闻着味道,摸到了前青岭子村!
走驼子的嗅觉可比狼的嗅觉还要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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