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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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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章 (第1/3页)

(咸丰八年正月廿九日)

      【注释】

      ①栖止靡定者:栖,栖息,形容流离失所,居不定所。

    【译文】

    沅甫九弟左右:

    二十六日接到弟弟的信,以及《二十二史》二十七套,这套书中,十七史最为极古阁本,宋、巡、金、元是《宏简录》,《明史》是殿本。比兄长丙申年所买的,多了《明史》一种,其余相类似,在我们家乡已是极为难得的书,我以前在京城,也没有买过合史,只加买了辽、金、元、明四史及《史汉》各佳本罢了。《宋史》至今没有买,也许是缺少资料面难以成书征。

    吉安敌决计不逃,将来必然与浔阳敌取同一办法,看来非到夏未秋初不能得手,弟弟要坚持忍耐的等待,迪庵去年在浔阳,在开浔河守城巡逻之处,间或也读书习字,弟弟那边所挖壕沟,如果十分可靠,将来也有空闲,可以偷偷看书,目前却要极力讲求巡逻。

      周济受害士绅、百姓,不是泛爱博施,只偶见一家之中,杀害几口人的,流转迁徒,回来缺吃的,房屋被烧,流离失所的,或给数千金,以应急需,先祖星冈公说:“救人要救急难中没有的人。”又说:“随缘份布施,专以眼睛亲见的为主。”就是孟子说的,这是施仁的方法,如果没有亲见,而泛泛的去找受害人救济,与造册发赈二样,那么带兵的人专干沽名的事,一定被地方官所惑,并且有挂一漏万的忧虑,弟弟的见解,切中事理,我是因为过去湖口绅士受害的惨况,没有力量救济,所以推而达于吉安,不是叫弟弟无缘无故去做沽名钓誉的事。(咸丰八年正月二十九日)

      

      致四弟九弟·千里寄银礼轻义重

      【原文】

      澄沅弟左右:

      余经手专件,只有长江水师,应撤者尚未撤,应改为额兵尚未改,暨报销二者,未了而已,今冬必将水师章程出奏,并在安庆设局,办理报销,诸事清妥,则余兄弟或出或处,或进或退,绰有余裕。

      近四年每年寄银少许,与亲属三党,今年仍循此例,惟徐州距家太远,勇丁不能撤带,因写信与南彼,请其在盐局汇兑,余将来在扬州归款,请两弟照单封好,用红纸签写菲仪①等字,年内分送,千里寄此毫毛,礼文不可不敬也。(同治四年十月十六日)

      【注释】

      ①菲仪:菲薄的礼仪。

    【译文】

    澄、沅弟左右:

    我经手的专件,只有长江水师,应撤的还没有撤,应改为额兵的还没有改,加上报销这件事,没有了结,今年冬天必将水师章程办好上奏,并在安庆设局,办理报销,各项事务清理妥当,我们兄弟或出或处,或进或退,绰绰有余裕。

      近四年每年寄银少许,与亲属三党,今年仍旧依惯例办,只是徐州离家太远,士兵不能撤带,因此写信给南坡,请他在盐局汇兑,我将来在扬州还,请两弟照单封好,用红字签写“菲薄的仪金”字样,千里寄毫毛,礼轻仁义重罢了。(同治四年十月十六日)

      

      致四弟·送银子共患难者

      【原文】

      澄弟左右:

      余于十月廿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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