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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僵持 (第1/3页)
江伏初的命原来是属于草芥一类的。李明仁如此漫天要价,无非就是想狠狠地宰江大贵家一顿罢了。刘春梅到哪里去弄这二十万呢,她就是将自己卖了,将两个女儿都卖了也凑不起这个数。她说:“钱是没有,一命抵一命,彩苹还不满十六周岁,我是她母亲,就让我代替她去死好了。”
李明仁一拍桌子跳了起来:“死?先将钱给赔偿清楚了再说,井上没打盖,梁上不纳脆(方言,意思是没有腐朽),你想去死,谁也不会拦你。”
刘卫华正色道:“李明仁,注意你的言行,这是派出所。先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我们再处理,或者移交上级机关。”
刘春梅一听要移交上级机关就急了,她赶忙说:“彩苹是无辜的,她全都是为了我。要受什么罪我都认了,只求求你们放过我的女儿。她不能说话,她不懂得什么。”
李明仁说:“这个不是理由,说得好像你是个局外人似的,还说不定是你们母女联合起来杀害了他。说吧,你和咱家伏初是不是相好很久了,现在看他越来越落魄,也没有几个钱给你,就想一脚踢了他啊,结果他不愿意,你就想这个馊主意引诱他到家里,都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你们母女导演了这样一出好戏,做了个强奸的现场,说不定已经私通很久了呢。”
刘春梅一听这话只觉得眼前一黑,气得差点晕了过去。她听说过人心险恶,可是没有想到会这么险恶,明明自己是受害者,还要被冤枉成一个荡 妇,天理何在啊。
刘春梅只觉得气血攻心,喉咙里像有东西要涌出来,随着“哇”地一声,吐出了一大瘫鲜血。
在场的所有人的脸色有了些许改变。都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李明仁见此情景也不再多说话。
江彩苹见状,忙过来给妈妈捶背。她此刻的眼里全是泪水。都说女人的泪是一颗重磅炸弹,可以击溃无数男人的心,可是在一个青面獠牙的怪物面前,女人的眼泪能值几个钱呢。
答案是一个钱都不值。以李明仁为首的一帮家属虽说言词上有些收敛,可是赔偿的事情没得商量。
双方就这样僵持着,现场出现了短暂的沉默。
刘卫华说:“现在最要紧的是先把死者给安葬了,入土为安嘛。刘春梅,你要想想怎么样可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一心求死。死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可是,一个农村大妈,刘春梅能想到什么好办法呢,她此刻的心绝望到了极点。
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江大贵还蒙在鼓里。虽说做了一个不太好的梦,可那只是一个梦而己,也就没有在意,他此刻正在工地顶着烈日挥汗如雨,憧憬着发工钱能寄些回去给彩云当学费。那个时候通讯不发达,手机还是奢侈品,除了在电影里看到香港黑社会老大的身后有跟班的经常拎着外,一般人是买不起的。除非是江大贵主动打电话回邻居家里,是找不到他人影的。江彩云去姨妈家当天就返回了,一进到院门王阿姨就告诉她家里发生的事,她在路上拦了一辆拖拉机,心急如焚地赶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阴暗的小屋里,江彩云见到了哭成泪人的母女俩。妹妹江彩苹此刻也顾不得形象了,“嗷嗷”地直叫唤。江彩云找来纸和笔,彩苹就在纸上写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结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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