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8章 捉奸 (第2/3页)
一口气,好像是一直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反倒有种解脱的快感。
他回想起儿子的成长,每一步都让他们老两口操碎了心。
鹏程三岁时烧坏了脑子,上学后便一直跟不上进度。勉强读完初中,上了技校,毕业后去了一家汽修厂上班,后来却因为意外爆胎而伤了眼睛。从此,李淑兰不再让他出去工作了。
但是,一个年轻男人总这样呆在家也不是个办法。彼时已经工作的冯芸建议他去学个厨师。他拿到证书后,先后在几家饭店里帮厨,总算能安稳地挣到几个辛苦钱。
转眼鹏程年近三十,却仍找不到对象,李淑兰急坏了。
虽然高烧损伤了鹏程的智力,但对他的日常生活并没有什么影响,只是读书困难些。然而媒人给他介绍对象时,女方一听到这个就都吓跑了,好像那是什么传染病或者遗传疾病一样。
他们本想瞒着,可小城就这么些人,稍微打听一下便能知道。哪里瞒得住?再加上他的工作一般,工资也不算高,所以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
那年,冯芸成为售楼处的销冠,她从自己的业绩提成里拿出一半,资助鹏程开了家小饭店。鹏程也很争气,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冯芸的舅妈见鹏程的生意有了起色,主动把自己的侄女胡美霞介绍给了他。
胡美霞虽是乡下女娃,长得却水灵。她不喜欢农村生活,一心想嫁个城里人。鹏程的条件,她还算满意,但在结婚的事情上一直犹豫不决。
李淑兰一眼相中这个准儿媳,果断拿出半生积蓄,又让冯芸出了一些钱,为鹏程在小城最高档的小区——江南乐府,买下一套三居室。
这下,胡美霞终于肯嫁给鹏程了,李淑兰喜上眉梢,即便亲家突然将彩礼从八万提高到十万,她也不介意——有冯芸兜底,钱不是问题。
冯鹏程与胡美霞喜结连理,次年又喜得贵子。短短两年内,票子、房子、妻子、儿子,全部就位,他总算过上了和同龄人一样的生活。
但是好景不长,冯家人很快就发现这个儿媳妇贪慕虚荣,花钱大手大脚。好在前几年鹏程的餐馆生意不错,冯芸也会经常寄钱给老两口,所以家里的经济条件尚能维持她的消费水平。
这两年却不同,因为零花钱变少,胡美霞开始对鹏程和老两口横挑鼻子竖挑眼。
纵使李淑兰个性强势,在儿媳妇面前却只能唯唯诺诺,她生怕胡美霞哪天跑了,不要鹏程了。
冯父也有同样的担心。
如今,靴子终于落地了。
冯父思虑再三,还是鼓起勇气将这件事告诉了李淑兰。这么大的事,他应付不来;这么大的秘密,他也守不住。
一阵沉默过后,李淑兰咬牙切齿的咒骂声在小院里回荡。她抄起一根擀面杖,搭上路过的“摩的”,朝着江南乐府进发。
冯父担心她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立刻跟了出去。正巧遇上送雨萱回家的谭铭之。她将两个孩子交给他临时看顾,匆匆拦了一辆的士,捎上父亲一起去追母亲了。
两人赶到鹏程家门口时,李淑兰正在猛拍大门。
“开门,你个不要脸的女人!”这句怒喝不仅仅针对儿媳的出轨行为,更是多年憋屈的集中爆发。
冯父使劲把李淑兰往回拉。可她就像受惊的驴一样,谁碰她,她就踹谁,完全失控了。
屋里面传来慌张的对话声。
“叫你早些走的,现在啷个办嘛?”这是胡美霞的声音。
“莫慌,淡定。”隐约有男声低语。
李淑兰还在不停拍门,她对屋子里的人喊道:“晓得你在里头,给我开门。再不开我叫锁匠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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