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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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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第2/3页)

感”。

      陆晴笑话她胆小怕痛,等到她自己进去尝试了一番才明白各中滋味,最后只买了几张贴纸就草草了事。

      叶念根本没有想过还会再见到林修,而且还在那样一个情况下。

      从最后一次交锋中,她还是能够觉察到林修对于自己的印象到底如何:娇纵、自以为是那还是说得委婉了,或许用“不可理喻”来形容更加恰如其分。

      生平第一次的暗恋到此为止。

      如果林修能够有幸成为丹麦童话里的王子殿下,那么她就只能够充当白雪公主的恶毒后母和灰姑娘的贪婪姐姐,她可以成功拿着有毒的红苹果去引诱善良单纯的白雪公主,可以把美丽的莴苣姑娘囚禁在无人的高塔然后施法变出大片有毒的荆棘,但是最后一定会被打败。

      然后,公主和王子从此就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其中并没有她什么事。

      这是她走不出的迷宫。

    现实与过去交错

      一中各处教学楼并未有太大变化,像这样有着如此悠长历史的地方,往往越能保持原来的风貌。

      叶念走到教学楼下的自动售货机前,从钱夹里抽出十块钱的纸币,从纸币口送进去。自动售货机升级了,从前只接受硬币,当然那时候一罐饮料的价格也比现在便宜。

      唯一没变的,就是自动售货机里的东西,那种罐装的红茶居然连包装都没有变过,方便她辨认。

      叶念握着两罐温热的红茶,回过头原路返回。

      林修终于摆脱了被追问近况的境地,朝她走过来。

      叶念把其中一罐红茶递过去,笑着问:“口渴不渴?”

      当年这个男子也曾递过来一罐红茶,然后笑问出同样的一句话来。只是她那时候早已焦躁万分,根本欣赏不来这样致命的幽默感。

      林修接了过去,两人的手指不可避免地相互触碰,他很快收回手:“要把同样的话重复说上很多遍,当然很渴。”

      路过宣传板,林修突然说:“有一回,在这里看过你出板报,你的字写得很漂亮。”

      叶念看了他一眼,心道那是自然的,她从小只识得琴棋书画、风花雪月,而林修似乎更为欣赏踏实单纯的女生,比如易云初。她的字再是不差,却还是不能以卖字画为生,最后只得转战景阳。

      叶念笑了笑:“现在已经无需手写,打印出来的更加好看。”

      林修没接话,他的确是个不多说话的人,想得比说得多,做得又比想得多。

      叶念没让气氛完全冷场:“我原来还以为你会读医科,没想到会是计算机。”

      林修微微挑眉:“嗯?”

      “有一回看见你们做解剖实验,你穿着白大褂的样子,立刻让我联想到手术台和医生。”看到林修的时候,还不知道他们的实验课到底是解剖了什么东西,直到中午食堂里出现了红烧兔肉这道菜,且兔肉里偶尔还会出现遗落的大头针,十分恐怖。

      林修轻笑:“其实我父母更希望我去读商科。”从小到大,从未让父母失望过,而仅有的一次,却是让他们失望到极点。

      叶念低了低头,把围巾缠得更严实了一点,偶尔有阵穿堂风吹来,教人冷得直打颤。她好像不应该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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