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九天外飞仙 (第3/3页)
,可怜的恐惧魔王当场晕厥,身体如同棉被一样软软地耷拉了下来。
棉被一般的的安达瑞斯摔在地上,随即面门上又遭一记猛踢,这一脚的力量足以把一头巨龙的眼珠踢成流质的琉璃体,不过恐惧魔王到底大牌,纵然是人形状态,筋骨强度也仍然高的恐怖,所以安达瑞斯依然没事,只是晕的更加彻底而已。
恐惧魔王的再生恢复能力的确高得可怕——秉承了妖巫一族“见风长”的天赋技能,在火焰长矛失效了之后,安达瑞斯身上无数的坑洞开始自行蠕动收缩肌肉,以肉眼可见的方式在愈合着。这种愈合方式简直看得老流氓是大开眼界,他看了看自己的左手,又看了看安达瑞斯的身体,一阵猛摇头。
看看人家这愈合速度,再看看咱这愈合速度——一个多星期了,左手手臂上就长出了一点肉芽。感叹归感叹,如果按照安达瑞斯这样的愈合速度,恐怕还没有一个小时,又立刻能生龙活虎的跳起来了。凌云从芥子空间里摸出一个寒玉瓶,用冥雷剑在安达瑞斯的左手上撕裂一个伤口,接了大半瓶子的血。
所以,做人不能太厚道,安达瑞斯自以为将星翰一群人吃得死死的,泄露了自己的血液是解药的秘密,终于引来了领主大人的放血行动。
安达瑞斯的血液非常黏稠,可能是妖物的血液都异常黏稠的缘故,接了半天,也只有那么小半瓶子。
看着安达瑞斯的身体恢复速度越来越快,凌云想了想,终于从芥子空间里摸出了狂战士专用的战斧,对准了安达瑞斯的手脚,琢磨着怎么才能切筋不伤骨。毕竟这么一个漂亮的小妞让人给剁了手脚,那才叫做暴敛天物。如果安达瑞斯换成某一个荒原强盗的话,恐怕早就成肉泥了,现在虽然知道她是恐惧魔王,但是说到底,还是一个娇滴滴的裸体小妞,要将她剁成肉泥,凌云下不去那个狠手。
“凌云!”尼古拉斯大公爵已经爬上了坐骑龙飞了过来:“别做得太过分,她始终是深渊地穴的人。稍微教训一下就算了,如果你真的剁了她的手脚,以后还会有更厉害的恐惧魔王大批大批的造访瑟雷恩的。”
“我是怕她待会醒过来,又玩出点什么花样。”凌云摊了摊斧头:“听你这么说,我还真有点害怕了。一个就够了,谁抗得住大批大批的。大批的地精我倒是不怕......这样,我换一个方法。”
在坎纳斯世界中,要禁锢这样一个既擅长近身肉搏,又擅长魔法的同等于超阶魔兽的人物,最好的方法无疑是剁手剁脚。不过按照尼古拉斯大公爵的说法,他还真有点怕了。恐惧魔王的实力在这里好好的摆着呢,星翰士兵全军失去战斗力。黑甲骑军纵横刀锋沙漠了一辈子,连个照面都没打就被全部歼灭了,至于尼古拉斯和凌云,更是刚一接上火就受了重伤。
这样的实力,来上一个就够了,谁架的住来一群?
老流氓看着安达瑞丝左胸部高耸的乳房上那个正在愈合的洞穿伤,忽然计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