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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八十二魔法匕首 (第1/3页)
流氓天仙?
凌云犹如听到了历史上最搞笑的笑话一般,动用几万军队,屠杀了对方上万的平民,就是为了寻找一把匕首,这话不是骗人的问题,而是纯粹在考验一个人的智商——你要是真的相信了,那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B了。毫无疑问,连这样的话都会相信的,智力绝对是有问题的。
若是说一柄什么神器,什么非常牛B的武器,那还可以原谅,可是坎纳斯世界里那些最著名的武器,比如说失落在世界上的七神器,什么天使审判,什么狮王盾,炙天使之翼之类的玩意,为了这些东西那些国家的帝王去拼命尚且可以理解。
一柄小匕首,还是一柄蓝色的小匕首,还是雷电属性的小匕首......不对,应该是小剑才对。一柄蓝色的小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
无论是神邸或者是那些传说中的英雄,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谁使用小剑,这种东西向来只是女人防身用的。而且说到女人防身,这东西如果很牛,那么铁定是哪一位女神的......回忆回忆那些神话故事,从来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一位女神使用过匕首小剑一类的武器。
骑士们倒是要用,用来拆卸他们的铠甲,可这种小武器除了拆卸铠甲,防身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用途——谁也不相信有人能拿着匕首小剑上战场吧?那是纯粹的找死!即便是你的武力再强,人家一把车轮大斧砍过来,也只有干瞪眼的份。
武器的差距在那里摆着,无论如何也拉近不了距离。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也是无法改变的。英雄们不会傻到选择这样的武器去和敌人拼命——至少,让凌云选择,他会选择车轮大斧,这种最具有威慑力的东西一斧头下去起码能倒下四五个。
于是,很自然的,我们的领主大人觉得他受到了欺骗——欺骗一个没有什么修养可言的领主大人,这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小剑?”老流氓嘿嘿干笑了两声,用两只手比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长度——大概有手肘那么长短,考虑了一下,又缩短了一下距离,“你是说这样的东西?我该叫它做匕首还是剑?你们的统帅是个疯子么?竟然动用几万士兵来寻找一把娘们用的小匕首?”
领主大人觉得自己受到了愚弄,以瑟雷恩如此之高的单兵作战实力,尚且只有暗精灵们使用这种东西,而且她们的主要武器还是腰间的角弓,精灵一脉相传的大师级射术让她们成为了最可怕远程作战部队。只有在执行暗杀任务或者是在防身的时候,这些匕首才能派上用场。
虽然暗精灵们的匕首经过了几代的改造,威力已经不容忽视,捅上一下非死既伤,但是这种过于短的武器还是有这不可忽视的致命弱点,它们的攻击距离,实在是太短了。
若是有人使用长矛或者大斧,无论这名使用匕首的人有多高明——当然要除开那些超级变态之外,无论他们有多高明,都无法逃脱距离的魔咒。只要你攻不进人家的武器攻击范围,那么敌人就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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