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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繁华落尽 80.混合所有制改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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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卷 繁华落尽 80.混合所有制改革(一) (第3/3页)

,公司也省事。

    两家意向方进场后,他们和华江省国资委商量的投资架构就初步出来了。华江省国资委还专门召开了小范围的会议讨论了这个架构。这个会议也通知我参加了。

    两家意向方准备收购的股权各占20%,最终还是要经过审计评估后在华江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最后确定投资方。

    最开始这两家意向方本来初步了解情况后,提出只想投资的是东方日化,因为谁都清楚,最赚钱的业务都在东方日化。东方化工只是个壳和留下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了。但在他们详尽的尽职调查后,他们同意了还是入股东方化工,据说是看重了东方化工在江南区那两百多亩土地的价值。

    两家意向方还共同提出一个要求,就是必须给管理层予以股权激励,但是需要经营业绩达到设定的条件才能授予管理层股权。具体条件是在意向方入股的前三年公司的净利润平均增长幅度达到30%以上的前提条件下,管理层可以按本次投资者入股的价格的三折购买股权,购买的股权比例为10%,由投资者入股后的三家股东按持股比例转让给管理层。这无疑对管理层有极大的诱惑力,30%的增长我估摸了下还是有可能达到的。

    关于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董事会拟设五个董事,其中国资方派三个董事,两家投资方各派一名董事,这个董事人数基本是按照持股比例来的,应该比较合理。其中董事长自然由大股东国资方委派,这也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

    监事会方面,设三个监事,国资委委派一人任监事会召集人,两家投资方各委派一名监事。用两家投资方的代表话来说,他们不会干预经营,只当财务投资者,但是监督的权利肯定是要有的。

    在我最关心的经营层面,两家投资方并没有提太多要求,只是要求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并采用股权激励制度,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对原来公司的经营层是很满意的,他们来投资也是看中现有管理团队的经营能力。但他们同时也提出要委派财务总监,在我看来这个要求也不算过分。

    两家投资方还提出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公司必须5年内在主板上市,否则国资方必须回购其股份,回购价格是转让价格加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和转让价格加上五年对应股权享有的净利润两者之间孰高的价格,基于国资委本身就有让东方化工或东方日化上市的计划,经过磋商后,国资委也同意他们的条件。

    关于职工安置方案,由于改制后还是国资控股,还是属于国有企业,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保持不变,工龄连续计算,这对职工的利益是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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