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章 重生1958 (第3/3页)
去。
原主叫林晓,话说虽然年纪不大,才十六岁,但也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为了让母亲和妹妹能吃上一顿饱饭,以身犯险。
原主是老二,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叫林牧。
母亲何玉兰则是父亲林富贵用二十斤大碴子换来的。
所谓哥哥,只不过是同父异母。他的母亲是被父亲打的上吊了。
而林晓和林曦则是母亲所生。
林富贵打死林牧母亲后,被林牧舅舅打的鼻孔穿血,遍体鳞伤,在老丈人家门口跪了三天三夜。
可娶了何玉兰后,狗改不了吃死,头些年还收敛些,多多少少还干点活,这几年变本加厉起来。
不但所有的农活和家务都要母亲来做,连爷爷,奶奶家也要去干。
十冬腊月的,每天母亲都是穿梭在自己家和爷爷,奶奶家。手脚被冻的满是口子和冻疮。
就这样,奶奶还指挥母亲干这干那。回来晚了,被父亲打的差点背过气去!
原主只因替母亲求情,差点被父亲打死。
所以和母亲商量出去单过,可母亲考虑原主和妹妹还小就没同意。
可经过这次,孩子上山去套野鸡也是为了贴补家用受的伤,自己的男人还是这样狠毒。
再这样下去,咱们娘仨早晚都得交代在这。
所以,她狠下心来,就是死也不能死在这个家不是家的地方。
就这样,离开了这个家,来到了山上的小木屋。
这个小木屋是当年大姥爷守山时狩猎用的临时住所。
屋子虽然捡漏,经过风吹雨打,年久失修。但还没有倒塌的意思。
大姥爷是当年这一带有名的猎户。
只因没有妻儿,少了很多顾虑。后来被村民们推举为守山人。
现在年纪大上不了山了,姥爷看他一个人没人照顾,就和姥姥商量着把大姥爷接回家和他们一起生活。
“娘,我出去玩会”!
说是出去玩会,实则林晓是偷偷上了山。
上山的唯一目的就是踩踩点,为下一步的打点野味填补家用做准备。
凌冽的北风吹到林晓的脸上,像被刀刮了一样。
两只满是血口子的小手已经冻的麻木了。
“脚印,这是野鸡留下来的脚印”!
林晓停下脚步,对着手心哈了哈气。瞬间哈气就像袅袅炊烟一样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