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第2/3页)
置张侥,并表达歉意;二是对梅家的处置表示感激,上门结交修好。另外还有一个私人的请求。就是向梅振衣求药治疗一个人的伤势,这个人居然就是得罪梅家的张侥。
提及龙虎山处置张侥,不可避免的就谈到了门中戒律。一般修行人的戒律是不对外人公开的,但道友之间交流时可以相互借鉴。龙虎山的戒律与东华门的内容大体区别不多,但做为流传数百年的大派,其体系更加详细复杂。
按张侥的举止,与梅六发动手并不算违戒,在龙虎山“子弟离山二十八戒”中有一条“十三出”,规定了十三种可以与人动手斗法的情况。遇到梅六发这样拔剑拦路,并率先出手的情况,张侥不施法术难以自保,是可以出手的。
但张侥犯了另一戒。是龙虎山“子弟入门行止九戒”中的“口恶”,他不该恶言嘲笑与讥讽梅六发,更不该说什么你不配和我说话,叫你家梅公子来之类的,这显然就是一种挑衅了。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张侥违戒可能会受面壁思过的惩处,半年内不得学习门中更高深的道法,这在修行人中叫作“禁受”。
但张侥造成的后果很严重,事情的起因也不光彩,他随行的三名家人送命,虽然梅六发是主犯,但他也有责任,还可能导致龙虎山与芜州梅家无端交恶,应该加重惩处。张士元打断了他的腿,并罚他思过三年,同时禁受三年,三年期满后师长认为他的心性已经有所改变,才会继续传他道法。也许是因为张侥的身子骨实在太弱了一些,或者张士元盛怒之下出手实在太重了一些,当时可不是用棒子敲的,而是直接一挥袖,以法力将他的双腿卷折。调养了这么多天伤势恢复的差不多了,张侥已能下地走路,却发现留有遗患,筋骨已恢复,但经脉运转凝滞竟暗带残疾。
对于正常人来说这双腿还可以用,但不能飞奔负重,对于修行人来说这双腿就等于废了。这种伤势是很难医治的,因为有内损暗伤没有及早发现,等筋骨长好痼疾已成。张士元也有点后悔自己出手太重了,这是个意外。
前文说过张侥的父亲早亡,寡母将他养大。张侥的母亲经常伤心啼哭,担心这孩子双腿终身留有残疾。
张修见叔母伤心也有不忍,见到梅振衣之后,找了个机会私下问道:“听闻梅真人是孙思邈前辈的衣钵传人,可有法能医治张侥的残疾?医案与脉象诊断我都带来了。我也知道这个要求有些唐突,张侥毕竟是开罪梅家之人,只是私下一问。”
这不算求情而是求医,张修亲自上门私下里说出这番话,梅振衣不好拒绝。他答道:“母怜其子,人之常情,难免失于溺爱纵容,希望张侥道友经此三年之罚,日后行止有所收敛。说实话,此事的起因主要在我平日未能多加管束门下,也有责任。道友将医案和脉象给我,看看有没有办法。”
梅振衣看了医案之后说道:“此非伤势,寻常手段难以治愈,需用特殊的外丹饵药才行。我亲手配制需要一段时日,道友若无急事,可在青漪三山中多盘桓几日。”
张修一听张侥可治,而梅振衣也肯赐药,当即起身行礼道:“多谢梅真人,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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