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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3页)
他满脸都是油汗和鲜血,站在屋顶上四下一看,只见到处都是明晃晃的火把和铠甲,雄鹰不敢暴露自己,他猫着腰在屋顶的阴影里小心地移动,然后捉住机会,就像猫一样跳到另一间民宅的屋顶。就这样翻越了两条小街,终于脱出了火把的包围圈,将狗叫和人喊马嘶都甩在了脑后。
终于脱险,他松了一口气,一个支持不住,稀里哗啦地从一扇窗撞入了一所民宅的二楼。
雄鹰勉强坐起身,努力向四周聚焦目光:破旧的民宅里空无一人,但显然并不是无人居住,乱糟糟的被子堆在床上,还有吃剩下的水果和垃圾散乱地丢在地板上。
他身子一软,再度躺倒,心情轻松不少:毫无疑问屋主是个夜里讨生活的人,所以在这种大雾之夜仍要出门,十有八九是城内黑帮成员的住所——尽管地下黑帮跟自己的关系变得够糟,可比起被皇家卫队逮住绞死,眼下的处境算是好得太多了。
他扯下衣服,粗略包扎了一下。刚才集中精力没命价逃,这会儿放松下来,只觉得头晕眼花,倦意上涌,恨不得就此一躺不起了。
迷迷糊糊之中他猛又想到了安东尼,脑子不由一机灵。
现在安东尼还没招供,皇家卫队也还没去搜山。可是明天呢?后天呢?必须设法出城,再不行也要把这重大变化通知独眼龙他们。
“应该去红跑鞋酒馆找阿方索……”想是这么想,可身体发木,实在不听使唤了。
雄鹰一咬牙,想到了原先审问绑票财宝埋藏在哪儿的法子,他吃力地先除掉靴子,然后把左脚被血浸透的袜子脱下来,放在鼻子下面仔细地嗅。脚臭和血腥混合成了一股让人恶心的气味,才吸了一口,人已翻过身干呕起来。
“妈的,真提神醒脑……”他苦笑,“老子发誓,迟早让那老东西把大爷两只袜子一块儿吃下去……”
突然,楼下的客厅有了动静。雄鹰勉强爬起来,擎出链子锤,人小心地蜷缩在阁楼里,尽量不让血滴到地板上。
“头儿,您猜猜我今天看到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上来,大嚷大叫,“我看到了雄鹰!他妈的,黑山的雄鹰!那个家伙居然在城里!”
这个声音好熟悉耶,雄鹰皱了皱眉,仔细回想,脑子里终于浮现出一张猥琐的脸。对呀,这不是维德嘛。
在见到雄鹰扮装的撒拉逊女人之后,维德头绪乱糟糟地离开了红跑鞋酒馆,他又打算做几个案子,可因为心神不宁,非但失手,而且被失主当场拿获,吃了一顿饱揍。
没多久,整个儿地下世界里到处都传来皇家卫队戒严城门内外的消息。
维德得知后心惊肉跳,那人果然是雄鹰!所以他立马赶回城南来到秘密集会场所,打算向首领报告此事。
可是当他推门而入,却发现平时热闹的聚会场所竟然空无一人。
“这真是怪了,”维德嘟囔了一句,“人都哪儿去了?”
就在这时,他听到楼上有些响动。
维德皱了皱眉。
“头儿,是你吗?”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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