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3/3页)
一个客观情况是,顾局长家中正是用钱的时候。他有两个儿子,老大是军人,在部队干了七八年,提了干,去年刚在省城安了家,光买房就花了二十多万。老二学习挺好,考上一所大学,正读大三,各种费用加在一起哪年都得七八千块钱。老伴是印刷厂的退休工人,身体不大好,一年光吃药就得好几千块。厂子连工资都开不全,药费更不能报销,都得自己兜里出。全家这么大的花销,光靠工资显然是不能维持的。
那么,现在的顾局长到底是清官还是贪官呢?
此时,梁梦一倒宁愿他是贪官而不是清官。因为现在的人们都认这个理儿,若想办事就得花钱。那种既能把事办成,又不用花钱的好事,在现今的社会是再难找到了。所以,人们想办事倒愿意找贪官,而不愿找清官。贪官有贪官的好处,贪官爱财,见钱眼开。同时贪官也有贪官的做人准则——就像土匪有土匪的规矩,强盗有强盗的逻辑一样——那就是收了人家的钱就要给人家办事,不想办或者估计办不成的事,也不能拿人家的钱。那种既拿人家钱,又不给人家办事的人是极少有的。一句话,办事是得好处的前提,得好处是办事的动因。为了能心安理得地得到好处,就得千方百计地把事情给办成。当然,在办事的过程当中肯定是要操点心的,有时或许还会多多少少地有点违规甚至是违法的地方,但有得就可能有失。要想得到好处,免不了就要操点心,甚至还要冒点险。而那种清官,为图得洁身自好,怕拿了人家的钱坏了自己的名声,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越雷池一步,落得省心太平。既是这样,那谁还用他干什么呢!
梁梦一是个面子矮,脸皮儿薄的人。他最不愿意求别人什么,偶有不得已而求人的时候,还没等开口呢,心里早就开始打起鼓来,怕被人拒绝,面子上过不去。但那是过去的事了,现在的梁梦一不同于以往了。他肚子里装着两瓶啤酒,兜里揣着五千块钱,胆子就大了,底气也足了。
还有一点是让他感觉很自信的,他认为自己选择的时间很合适。
第三部分 领导都是大权独揽
星期五的晚上,一个星期的紧张劳累结束了,工作上的事情可以暂时不去考虑,人们沉浸在家庭的温馨之中。像顾局长这种年龄,身体又不太好,为应付日常工作,夜里就必须老老实实地睡好觉,以便保持必要的体力和精力。只有到了星期五的晚上,才能和老伴亲热亲热。梁梦一猜想,星期五的晚上应该是顾局长心情最好精神最轻松的时候。
现在的主要领导都是大权独揽,霸气十足,说一不二的。因为独断专行,随心所欲,就难免有情绪化的时候:高兴了,不行的事也许就行了;不高兴了,行的事也许就不行了。这就使得手下的人不得不养成看领导脸色行事的习惯。精通此道的人,得心应手,好处多多;不谙此道的人,处处碰壁,什么事都不好办。梁梦一不善于察言观色那一套,但说话办事要看看时间、地点、场合,这个道理多少还是知道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