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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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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第2/3页)

小枯干,眼镜摘了放在桌上,面前摆着杯红酒。只有第一次去喝酒的人才可能在这种地方喝红酒。郑观山没搭理他,喝自己的酒。一会儿,别的客人都走光了,全场只有吧台的灯还开着,借着这几盏残灯,他看见那客人一步一步朝他挪了过来。抬头一看,那人已站在眼前。他刚想问什么事,那客人抬手就是一巴掌扇了过来。其姿态颇像女孩子打男朋友。郑观山立起左手做了个严谨的防御,同时右手本能地刺了出去,正中鼻梁,顿时鲜血长流。结果那个客人突然哇哇大叫起来,扑上来抱住郑观山又捶又咬,涕泪横流。我们知道,拳击手最讨厌搂抱,此时裁判应该挺身而出把两人分开。但这不是拳台,没有裁判,郑观山只好抽出左手,给了他一个勾拳,把他放倒了。“我这是为了保住我的耳朵。”郑观山事后说。

      在郑观山打过的架里,这是最莫名其妙的。众所周知,他找碴儿打架都是无理由的,而找碴儿跟他打架的多少都有个由头,所以这不属于此类情况;反过来,作为找他打架而没有理由的第一个人,这家伙又太弱了,似乎一拳就被打断了肋骨。打完之后,这人就呈一个扭曲的L形倒在地上不动了。前面已经分析过了,郑观山不可能送他打伤的人去医院,在店里打伤客人也不是头一回了。于是我问他这是为什么。这时候我们恰好走到了吸烟区,点上了烟(他没烟,蹭我的)。

      郑观山说,他把那人拎起来准备扔出去时,那人突然哇的一声吐了。他问酒保:“这人喝了多少?”酒保说一杯红酒还没喝两口呢。郑观山觉得蹊跷,以他丰富的实战经验,他判断那一拳击打的位置不会引起呕吐。他艰难地蹲下身,问道:“你来之前还跟别人打架了吗?”我听到这里烟都差点儿掉了,这叫什么逻辑?郑观山接着回忆道,那客人挣扎着想起来,突然一捂胸口,就昏倒了。

      送到医院以后,客人醒了,忽然大哭起来。问他原因也说不清楚,只是一味地哭。大老爷们儿哭实在是太招人烦了,何况还是号啕大哭,郑观山不乐意了,举起醋钵大小的拳头道:“再哭凿死你!”哭声立止。在郑观山的温柔劝导下,那个瘦骨嶙峋、胸口挂着血和呕吐物的男人断断续续地讲了起来。原来这人姓王,是个老师,最近被诊断出食道癌,听起来是活不长了。王老师思前想后,觉得花冤枉钱拖着不死也不是个事儿,不如来一趟爱德华与卡特(注1)的遗憾之旅。他给自己开了个单子,上面写了自己没干过的事,其中有一项是“打架”。王老师这一辈子别说打架,连看打架都没看过几次,他能想到的跟人打一架的最佳场所就是酒吧(酒吧和夜店他分不太清楚)。其实这纯属脱了裤子放屁,他只要出了医院的门儿,找个开豪车的,对着车门踹一脚就行了。如果不愿意出门,就找个大夫打一顿也行,反正看起来他打不过任何人,对手其实是不重要的。以上是郑观山的世界观,不是我的。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郑观山那么浑蛋的,人们打架终归还是要有个理由,“我没打过架”这种理由不太说得通。思前想后也没有想出好办法,于是他只好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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