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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第1/3页)
跑到近前,小羚羊额前压倒的枯草已浸染血红,紫黑的血浆外流,其间带有崩碎的乳白脑浆。我一把抄起小羚羊,扛在肩头转身飞跑,往刚才歇息的山腰上奔。
那群追赶斑马群的鬣狗,忽然掉头朝我追来,仿佛是我抢了它们的猎物。我左手揪住肩头的羚羊耳朵,右手拽出屁股后面的FN57手枪,准备让这些难缠的家伙吃点苦头儿。
追过来的鬣狗群,大概有十一二条,它们分布在我两侧,边一瘸一拐地跑,边歪头淌着口水,痴迷斜视我肩头的羚羊。
“叭叭,叭”眼瞅着到了山脚,马上就得弓背往上攀登,却有三条鬣狗猛然加速,窜到我前面。
我明白,它们这是调整队形,准备扑上了来。“嗷嗷嗷……”三只屯着肚子的鬣狗,没来得及拦到我前面调头,便给子弹一下打倒在草地上,就着奔跑的惯性,咕噜噜翻滚起来。刺耳的惨叫声,震得耳膜收缩。
其余鬣狗见同伴惨死,立刻刹住脚步,嗷嚎一声往回跑,再没一只敢遛着我跑。
我挺松一下肩头,让扛着的羚羊搭稳些,兽血顺着我的胸膛滑滴,左侧凸鼓的胸肌,染成了鲜红,干燥的皮靴头儿,把坠落的血点绽成梅花状。
只要上到山腰歇息的位置,就可以抽出匕首屠宰。因为放干净兽血,再掏空羚羊的内脏,重量会减轻很多,扛回去的路上好走些。
仅用了四分钟,我便攀登上那块儿屋檐似的石层,拔出亮闪闪的匕首,噌一下抹断小羚羊的咽喉,使它身子斜控向下,粘稠的血浆顺着青黑石壁溜滑,没多远就给强烈的太阳蒸发,变得果冻一般凝固,仿佛一条蚯蚓,没爬几步便干死在暴晒的岩石上。
第239章 ~误入獠牙领地~
重新扛起清理过的羚羊,我急速沿着山腰往回走,几只食腐乌鸦和秃鹫,已在我上空盘旋,它们暗中积攒着力量,准备第一时间抢到残留在岩面上的血肠儿及肝脏。
嗡嗡嗡的苍蝇,毫不理会那些占据高空的家伙,它们依靠速度,从我一开始屠宰就绕着耳朵乱撞。
我来不及理会这些小东西,因为血腥的肉味儿会刺激猛兽的攻击性,别说鬣狗再反咬回来,就是突然窜出几头大狮子或花豹,也很有可能。
清空内脏的羚羊,体重不足三十公斤,这些多蛋白的鲜美兽肉,足够我们吃上三天,并给身体提供大量能力,增强人体免疫力,加速女孩和杜莫的伤口恢复。
其实,杜莫和女孩的伤势,比较忌讳吃牛、羊、狗、海鲜及辛辣。但羚羊肉生发性较小,接近于猪肉,一是从中医角度利于恢复;二是草原上可食用的高蛋白物种有限,不能要求过高,上帝肯赐予食物,理应感激不尽了。
扛着羚羊的肩头,尽是油腻腻的汗水与血水,皮肤实在沤的难受,我便把鲜肉再放下来,利用望远镜观察的同时,也好趁机换口气儿。
只在毛里求斯,维度已经热得人透不过气,假如一闷气儿坐船赶到索马里,突然面对赤道附近的热带环境,会像生长在平原的人一下登上高原,体能和心率都要遭受考验。
杜莫确实需要疗养,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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