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好字好文,风流人物 (第2/3页)
指导。
相比起韶先生来说,这个吴老举人以文采出众,更适合这一阶段的苏木。
所以,在脸红之余,苏木对老举人的文笔也是异常佩服。
又想起先前吴小姐所说,但凡有作业,不妨交过去让他批阅的话,心中自然是愿意了。
见苏木看着稿子,小蝶也将脑袋伸了过来,看得专注。
苏木用稿子拍了她的脑袋一下:“小蝶,你又不识字,看得懂吗?”
小蝶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是看吴老爷的字写得漂亮,心中喜欢,看得热闹好不好?”
“你也能看出字的好坏,相比之下,你觉得他的字好,还是本少爷的好?”说起书法,苏木定睛看去,吴老举人的字还真是娟秀,一笔一画,清爽干净得让人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种书法不是不好,只不过缺乏力道,专一追求形式上的美感,少了一种打动人心的东西。
不过,老举人病了这么长时间,精神不济,写起字来自然是谈不上什么力度。况且,他的文章本就秀美,这样的文字配上这样的字才合理。
“少爷的字自然是好的,可却没吴老爷的字好看。怎么说呢……”小蝶想了想:“我不识字,也不知道说得对不对。少爷的字吧,就好象是那庙里的匾,又大又亮,让人有些畏惧。吴老爷的字,却像是花儿一样,看得人心中喜欢。”
“你啊,还真说中了。”苏木点点头,当初在保定的时候他以一手董其昌体闻名。其实,当年学书法的时候,却师从颜真卿,以重拙大为底,肃穆威严为气,小蝶说自己的字跟庙堂匾额一样,倒说到点子上去了。
苏木的字是有神的,吴老举人则有形无骨,层次上就差了许多。
当然,他也不可能在小蝶面前说这些,只叹了一声:“吴老举人的文章真是不错,更难得的时候他肯指点于我,小蝶,看样子,我要拜他为师了。不过,老举人未必肯收我这个学生,只让我每日将写完的作业送到吴小姐手头,再转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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