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品(一) (第2/3页)
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满足人的需要的东西未必都是实在的商品体,比如一顿美味的晚餐比一顿原材料相同但平淡无味的晚餐,就多了一种看不见、摸不着但感觉得到的东西。因此,服务是具有使用价值的。只是“服务”这种“物”,在使用或消费的前后都不存在,而只在使用或消费的过程中存在并得到实现。而且“服务”这种使用价值的量不大容易计量,一般与它所作用的实在商品体的量有关。显然,炒两盘同样的菜所包含的服务的量是炒一盘同样的菜所包含的服务的量的两倍。由于使用价值才是构成一个社会的财富的物质内容,因此,股票市场的涨跌并不代表一个社会的财富的增加或减少。而且发明创造对一个社会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发明创造增加物的有用性,也就增加了使用价值或使得使用价值的增加成为可能。象铁矿石和石油都是由于制铁和石化技术的出现而成为有(使用)价值的或更有(使用)价值的财物。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价值就是一物和另一物、一定量的这种产品和一定量的别种产品之间的交换关系。”(列特隆《论社会利益》,[载于]德尔编《重农学派》1846年巴黎版第889页)现代西方效用价值论用不同的商品对同一个消费者的效用替代关系来定义价值,只是站在有钱的社会寄生者的角度表达其对不同商品价值的看法,而无法解释为什么卖鸡蛋者肯按5元/公斤的价格卖出自己大量拥有的鸡蛋,并按4元/公斤的价格买入两根黄瓜,同时卖黄瓜者肯按4元/公斤的价格卖出自己大量拥有的黄瓜,并按5元/公斤的价格买入半公斤鸡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因此,交换价值好象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也就是说,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有内在的交换价值。”(尼·巴尔本《新币轻铸论。答洛克先生关于提高货币价值的意见》1969年伦敦版第6页)或者象巴特勒所说:“物的价值正好和它会换来的东西相等。”)由于交换是一个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的转变过程,这个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随机性,因此交换价值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这种偶然性中包含必然性。用马克思身后才发展起来的概率论的术语来说,一个商品或一个使用价值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交换时,其交换价值是一个随机变量。但这个随机变量有一个确定的,并非偶然的和纯粹相对的期望值,这个期望值就是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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