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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商品(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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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商品(一十) (第3/3页)

,记帐式货币的出现也就非常自然了。

    现代庸俗经济学对货币的定义是,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实际上是倒退到距离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不远的地方。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回避价值学说。但是我们只要追究,为什么商品是可交换的?交换的量为什么有一种相对稳定性?为什么人们对一种货币会普遍接受?等问题,就会发现这种定义是多么苍白。

    4、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

    最初一看,商品好象是一种很简单很平凡的东西。对商品的分析表明,它却是一种很古怪的东西,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商品就它是使用价值来说,不论从它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需要这个角度来考察,或者从它作为人类劳动的产品才具有这些属性这个角度来考察,都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很明显,人通过自己的活动按照对自己有用的方式来改变自然物质的形态。例如,用木头做桌子,木头的形状就改变了。可是桌子还是木头,还是一个普通的可以感觉的物。但是桌子一旦作为商品出现,就变成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了。它不仅用它的脚站在地上,而且在对其他一切商品的关系上用头倒立着,从它的木脑袋里生87出比它自动跳舞还奇怪得多的狂想。

    可见,商品的神秘性质不是来源于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样,这种神秘性质也不是来源于价值规定的内容。因为,第一,不管有用劳动或生产活动怎样不同,它们都是人体的机能,而每一种这样的机能不管内容和形式如何,实质上都是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等的耗费。这是一个生理学上的真理。第二,说到作为决定价值量的基础的东西,即这种耗费的持续时间或劳动量,那末,劳动的量可以十分明显地同劳动的质区别开来。在一切社会状态下,人们对生产生活资料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必然是关心的,虽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关心的程度不同。最后,一旦人们以某种方式彼此为对方劳动,他们的劳动也就取得社会的形式。国内生产总值GDP这样一些统计指标,是对一个社会中具有社会形式的劳动的统计,而非对该社会全部劳动的统计。因此,提高一个社会全部劳动中社会形式劳动的比例,即使一个社会的全部劳动不变,该社会的有关统计指标也会提高。比如,两个人各自给自己做饭,那么做饭这种劳动及其产品是不统计入GDP之中的;但如果他们互相给对方做饭,并收取相应的劳务费,缴纳相应的税收,就使得做饭这种劳动具有了社会形式,从而使这种劳动及其产品进入GDP的统计之中。既然一个社会中的财富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即由该社会的全部劳动形成的,因此GDP的高低并不与一个社会创造财富的多少相一致。当然,在中国历史上,在某些时候和某些地区,自己给自己做饭也是要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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