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周转时间和周转次数 (第2/3页)
果进行简单再生产,同一资本价值就以同一形式P重新开始它的过程。如果进行积聚,P’(按价值量=G’=W’)就作为已经增大的资本价值开始过程。但是,资本价值虽然比以前大了,过程仍然以原来形式的预付资本价值开始。相反,在形式III中,开始过程的资本价值不是预付的资本价值,而是已经增殖的资本价值,是处在商品形式上的总财富,预付资本价172值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最后一个形式对第三篇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在那里,各单个资本的运动要和社会总资本的运动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但是在考察资本周转时,这个形式是不适用的,因为资本的周转总是以货币形式或商品形式的资本价值的预付开始,并且总是使循环中的资本价值回到它预付时的形式。至于循环I和循环II,那末,在主要是研究周转对剩余价值的形成的影响时,我们应该抓住前者;而在主要是研究周转对产品的形成的影响时,我们就应该抓住后者。
经济学家既不区分不同的循环形式,也不分别考察它们和资本周转的关系。他们通常是考察G…G’形式,因为这个形式支配着单个资本家,从而也就支配着现代庸俗经济学家。即使货币只是在计算货币的形式上成为出发点,这个形式也对他的计算有用。另一些人则从生产要素形式上的支出出发,一直考察到收回,但是对收回的形式是商品还是货币则闭口不谈。例如:
“经济周期……即整个生产进程,是从支出时起,直到收回时为止。在农业中,播种期是它的开端,收获是它的终结。”(赛·菲·纽曼《政治经济学原理》安多佛和纽约版第81页)
另一些人则从W’(形式III)开始:
“生产交往的世界,可以看作是在我们称为经济周期的循环中运转的,一旦企业完成它相继进行的交易,又回到它的起点,每次的循环就完成了。起点可以从资本家得到收入,从而收回资本的时候算起;从这时起,他重新着手做以下的事情:招雇工人,并以工资的形式分给他们生活资料,或者确切地说,分给他们获得生活资料的权力;从他们那里取得他所经营的制成的物品;把这种物品送到市场去,在那里把它们卖掉,在货款中收回全部投资,而结束这一系列运动的循环。”(查默斯《论政治经济学》1832年格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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