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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货币资本和现实资本(1)(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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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 |货币资本和现实资本(1)(一… (第1/3页)

我们现在在考察信用制度时要遇到的仅有的几个困难问题是:

    第一,真正货币资本的积累。它在什么程度上是资本的现实积累的标志,即规模扩大的再生产的标志,又在什么程度上不是这种标志呢?资本的所谓过剩[plethora],一个始终只用于生息资本即货币资本的用语,仅仅是表现产业生产过剩的一个特殊方式呢,还是除此以外形成一种特殊的现象呢?这种过剩即货币资本的供给过剩,是否与停滞的货币总量(金银条块、金币和银行券)的存在相一致,从而现实货币的过剩,是否就是借贷资本的上述过剩的反映和表现形式呢?

    第二,货币紧迫,即借贷资本不足,又在什么程度上反映出现实资本(商品资本和生产资本)的不足呢?另一方面,它又在什么程度上与货币本身的不足,即流通手段的不足相一致呢?

    在以上考察货币资本和货币财产的积累的特殊形式时,我们已经把这种积累的形式归结为对劳动的占有权的积累。前面已经说道,国债资本的积累,不过是表明国家债权人阶级的增加,这个阶级有权把税收中的一定数额预先划归自己所539有。(“国家有息证券不过是一种想象的资本,它代表用来偿还国债的一部分年收入。与此相等的一笔资本已经消耗掉了;它是国债的分母,但国家有息证券所代表的并不是这笔资本,因为这笔资本早已不再存在。但新的财富必然会由产业劳动产生;而在这个财富中每年都有一部分预先指定给那些曾经贷出这个被消耗掉的财富的人;这个部分是用课税的方法从生产这些财富的人那里取走,然后付给国家债权人的。并且人们根据本国通行的资本和利息的比率,设想一个想象的资本,这个资本的大小和能产生债权人应得年利的那个资本相等。”(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第2卷第229——230页))连债务积累也能表现为资本积累这一事实,清楚地表明那种在信用制度中发生的颠倒现象已经达到完成的地步。这些为原来借入的并且早已用掉的资本而发行的债券,这些代表已经消灭的资本的纸制复本,在它们是可卖商品,因而可以再转化为资本的情况下,对它们的所有者来说,就作为资本执行职能。

    公用事业、铁路、矿山等等的所有权证书,正如我们上面所说的,固然是现实资本的证书,但有了这种证书,并不能去支配这个资本。这个资本是不能提取的。有了这种证书,只是在法律上有权索取这个资本应该获得的一部分剩余价值。但是,这种证书也就成为现实资本的纸制复本,正如提货单在货物之外,和货物同时具有价值一样。它们成为并不存在的资本的名义代表。这是因为现实资本存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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