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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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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07章 (第2/3页)

笑,“我扮演了一个乞丐,进了酒店里移形换影,把假的笔记本换成了真的,而真的,则到了我的手里。”

      “可是,可是这里面的内容?还有这笔记本怎么可能和正的一模一样?”黑袍好惊讶。

      苍老男人回答,“我去偷笔记本,但我不想把自己身份暴露给摄像头,让赵伟义看见。所以我想办法又制成一个和真笔记本相似度到百分之八十的假笔记本!这种黑色牛皮笔记本呢,有两个!其中一个的主人就是我,我从未有记日记的习惯,所以我的笔记本还是空白。我让叶英浩把那笔记本的内容照个照片后发给我,我一一按照叶风辰的字体模仿了下来,接着想办法把封面做旧,撕掉几块牛皮以及把自己沾一沾灰尘,再简单一互换,就好了。”

      对面的黑袍不禁说了声高明啊,真是高啊。

      苍老男人接着说……

    第九百零一章 杀了叶英浩

      “最近让那个叶英浩少出家门,赵伟义不会放过他的。”苍老男人说。

      黑袍点头,他也在为叶英浩捏了把汗啊,赵伟义有仇必报的性格早就人尽皆知了。

      “好了,没事了,你去执行你的任务吧,把白先生和赵伟义的关系搞的越坏越好。”

      黑袍答应,接着挂了电话。

      桥洞下,苍老的老人抱着肩膀瑟瑟发抖。

      他拿出笔记本翻开页面,看一看日记。看着看着,他流下了眼泪。

      字形虽然挫劣,但却透露真情实感,透露出叶风辰那虽霸道但又不失善良的性格。

      擦拭眼泪,苍老男人不仅感叹一句,“呵呵我回来了,可,可你却已不在了,我们是这天地间的王者,可你已不在我还奋斗有个什么意思?我们都老了……”

      继续读着日记,苍老男人哭的越来越凄惨,一边哭一边嘟囔,“你就是这样,心慈手软一点不果断,男人嘛,要对得起‘男人’二字,血性一点好啊!”

      叶风辰已经很男人了,已经很变态了,这苍老男人注定要比叶天风男人很多,变态很多,且他和叶风辰的关系也是很微妙。

      ……

      临走的时候那四百多号叶英浩的小弟全被我砍了,都是天朝的混混居然帮马来狗?砍完我又思想教育了一番才让他们走。不过那队长的头颅却被我砍了下来,顺丰包邮寄给了叶英浩。

      不知道叶英浩看到那血淋淋的脑袋会作何感想,我不管他们的主子是谁,谁惹我,我就干谁!可我又有些担心这红旗会的人,他们一日不离开天朝就让我一日寝食难安,要想收拾他们也绝逼不是易事……

      内有心腹大患,外有马来狗作乱,我一时间不知要先对付哪个了。攘外必先安内这话说的没错,可这内部是个非常大的毒瘤,一时半会还真给他撸不下来呢。

      叶英浩的位置是我一手给扶上去了,虽然他现在一手遮天了,可实力还不是很稳固,这是因为他才上位没多久,而且马来东亚的混黑道的小弟几乎都被打光了,一时间想收好多小弟那是不可能的。

      找了好多兄弟,让他们发表一下看法,最后一致认为先去干掉叶英浩最为恰当。此次去马来东亚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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