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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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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5章 (第1/3页)

相爱的人都想进入对方的心灵深处,爱其爱,恨其恨,喜其喜,乐其乐,怒其怒,悲其悲。与此同时,自己的心灵也向对方敞开,任其进入,并希望对方进入。总之,性是肉体与肉体的结合,爱则是灵魂与灵魂的结合。真正相爱的人,了解对方甚至会超过了解自己。所谓“知夫莫若妻”或“知妻莫若夫”,即此之谓。

    正因为爱是灵魂的结合,所以它比性更不能接受失败。性生活的失败当然会令人恼火,但这种恼火多半是一时的,而爱情的失败,却可能会造成终身不愈的创伤,而且有可能无法挽回。正如周国平所说:“热恋者把自己全身心投入对方并被对方充满,一旦爱情结束,就往往会有一种被掏空的感觉。”事实上,许多人的终身不娶,就因为初恋失败之故。但似乎从未听说过一次性生活失败,就终身不过性生活者。从这个意义上,似乎可以说:爱是一种不容许失败的事业。

    一般地说,女人对爱情成功的看重,更甚于男人。

    前已说过,爱天然地首先属于女人。在原始时代,首先是女人发现了爱,体验了爱,并把性升华为爱。这可能与女人的生育特征有关。孩子都是女人生的,而几乎所有的女人,都会对她自己生育的孩子产生爱,即“母爱”。母爱是女人的天性,男人则无此天性。尽管当今的中国,已大有父爱超过母爱的趋势,但从历史的角度看,则父爱的产生无疑要晚于母爱。女人首先在孩子身上体验到爱,而爱又是可以由此及彼的。她们便有可能把自己的爱也扩大到孩子的父亲,即自己的性伙伴,从而使性升华为爱情。

    不管怎么说,女人更看重爱情,更在乎爱情,也更忠于爱情,多半是一个事实。所以,一旦爱情失败,受创伤最重的往往是女人,而在爱的骗局中,作案者也多半是男性。如果“女骗子”居然越来越多,那便只能视为人类的堕落。

    基于这一点,我们便不难看出中国传统婚姻制度是多么地不人道和没道理。因为它使最应该有爱的关系(夫妻)没有爱,让最应该得到爱的人(女人)得不到爱。它在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扼杀了未婚男女的爱之后,又用“夫妇有别、男尊女卑”扼杀了已婚男女可能发生的爱。非但如此,它还用纳妾制度和娼妓制度来进一步摧残女性。所有这些,都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肯定的东西。

    其实,中国传统社会在放纵男人限制女人、抬举男人压迫女人的同时,实际上也害了男人。因为如前所述,没有健全的女性,也不可能有健全的男性。中国男人的“女性化”和“无性化”,即是其严重后果之体现。既然男性和女性的人格塑造只能在两性关系中实现,而夫妻关系又只能是最正当的男女关系,那么,只要夫妻之间不能实现爱,则中国人的人性问题,就一天也得不到合理的解决。

    因此,我们不能不来考察一下婚姻。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看法之(三)爱情与婚姻

    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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