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第3/3页)
离我们经常上课的第一教学楼跑步大概也就3分钟的路程。当然是那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院校。
刚和小丢从后门跑进一教,突然发现一楼的楼道里赫然摆放了一面大镜子,镜子的正面对着一教的正大门。
“丢啊,那镜子是干吗的?”我气喘吁吁的问道。“不知道啊,前几天还没有见呢,别说这个了,上课铃都打了,我们快点。”小丢回答道。“好!”我应道,也加快了脚步。
我们的教室在二楼,我和小丢冲进教室找到老大他们,还没有坐稳,老师就进来了。这老师可是学校出了名的急性子,还没有站稳呢,就开始点名了。幸好,幸好,我们赶上了。要知道,只要迟到或者不到,除了有病假条,该老师根本不给你任何解释的机会。
我正平复着自己的心情,老大从后面递过来一张纸条。我打开一看:“宝,你昨天晚上怎么了?睡得那么死,怎么喊你都不答应。”我下意识的看了看旁边的小丢,她正听课,并没有注意到我在做什么。
“老大,你们就不要再逗我了,明明是我昨天晚上没有睡着,是你们都睡得太死。那么大的歌声都没有吵醒你们?就是彬彬白天翻来覆去放的约定。大半夜的,糁人啊。”我在纸条上回复道。
纸条传回去后,并没有再传回来,我回头看,老大和小周都低着头,不知道在做什么。心里有点不舒服,半夜的歌声,小丢和老大的询问,锁门的那一瞬间,一教的镜子,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到这么多不相干的事情,思绪好象飘得有些远啊。
“肖乐,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一个男人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可我什么都没有听清楚,因为我还在发呆,这时小丢撞了我一下,“老师叫你呢。”
“到。”我以为又在点名,连想也没想,站起来回答道。“到什么到?你做梦呢?让你回答问题,你答到。”刑法老师可一点不客气。
我看看小丢,她早就把问题和用大字写在了笔记本上。我低着头念了起来“宣告死亡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是公民离开其住所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二是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
“你连问题都没有听清楚,反应还挺快。”刑法老师好象在调侃,“你在说说,法定期间的情况,不过你得抬头看着我回答,这次回答问题就当作你的平时成绩了。”
天,我晕,要抬头回答,这不是难为人吗,还要做平时成绩,那可占总成绩的30%呢。我抬起头,看了看刑法老师似笑非笑的脸,感觉到头有些大。
“法定期间有三种情况。”小丢说了一句。我赶紧跟着说了一句:“法定期间有三种情况。”“李兰你不要说话。”就在我等第二句的时候,刑法老师却说话了。
“一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老大又轻轻的念着第二句。这次老师没有听见。“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三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