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瓷 第二章(3) (第3/3页)
说执行局局长鲁冰意见最大。张仲平公司习惯了原来的套路,管事的人换了,就会有个重新建立关系的过程。如果执行局和司法技术室再闹别扭,拍卖公司夹在中间,左右又都得罪不起,业务只怕会更加难做。
张仲平知道拍卖委托书最后不管由哪个部门下,承办法官的作用都很重要,而他现在与侯昌平的关系还不到火候。这个时候提出来,万一被侯昌平推掉了,下次再努力,必须从负数开始,他可不敢轻意冒这个险。
而且从程序上来讲,还有一个评估的环节。因为被执行人鸿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名存实亡,连法人代表左达也早已不知去向,评估报告出来以后只能公告送达,法定六十天时间。这样,拍卖委托的事提到议事日程,起码是三个月以后的事。张仲平必须利用这段时间,把侯昌平服侍得熨熨贴贴,让两人成为哥们儿。如果他俩成了哥们儿,拍卖委托的事就好办了。侯昌平会像做自己的事情一样,把一切关系替他摆平。届时只需要张仲平到有关部门抛抛头露露面就可以了,否则就不叫真正的哥们儿。
什么是哥们儿?一起扛过枪,一起下过乡,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脏。社会上流行的段子对哥们儿的定义,就是这样下的。张仲平不得不承认,这种民间文学具有惊人的概括性和准确性,也正因为这样,他才一点也不敢掉以轻心。侯昌平有别的哥们儿没有?他会有多少复杂的社会关系?那些搞拍卖的同行,又有多少复杂的社会关系?这些都是不确定因素,如果跟侯昌平没有一点感情基础,怎么好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