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第2/3页)
李长信一个人则在巴黎街头溜达。中午的时候,顺手抓了两只广场上的鸽子,溜到公园深处烧了吃了当作午饭。
当他洒上盐的时候,香味在林中回荡。由于今天是周一,公园中并没有多少人。闻到味道过来检查的保安被李长信一颗花生打昏,没个三四小时是站不起来的。
在李长信烤好的时候,又传来一阵踩踏草丛的声音。李长信看也不看的弹出一颗花生。武侠小说中经常写道里面的高手可是飞花伤人,以叶代剑。可是要是以前的李长信,别说还有花叶,就是一无所有,他也能利用弹指的气压将十米内的钢板击穿。这还是不使用法术的情况下。
如果能够使用法术,金木水火土五行也会受他操纵。只要他视线范围之内的人,他都可以随心所欲的攻击。
现在虽然不能使用法术,但是他也比一般的武林高手强上十倍百倍。除非是强如吕布这样的近战决定高手,否则应得是一般的神灵进入他双手范围内,也会被他撕碎。
只是一颗花生,但是李长信肯定就是一头大象,在被这颗花生击中的时候,也要躺下。
但是背后传来的声音出乎预料,传来咀嚼的声音。“花生不错,不过肉更香,小朋友,你有两只,分我一只如何?”一股臭味随着话音接近李长信。
李长信掩鼻转身,能够抵挡他一击了一定不是普通人。更何况,这股馊臭味道是怎么回事?
印入李长信视线的是一个穿的破破烂烂,有着一头鸡窝一样头发的男子。一看就知道这是乞丐,身上的肌肤由于太脏,已经看不出什么颜色了。只能从沉陷的眼眶,高耸的鼻梁看出来,这是一个白种男人。
巴黎是人称浪漫之都的世界大都市,但是和一切大城市一样,有着城市繁华下必然存在的失败者群落。在巴黎,三件事情是着了名的多。狗屎,小偷,乞丐。
但是就算是乞丐,弄成这个乞丐这么落魄样子的也不多,他身上的味道,比满大街的狗屎还臭。
“装神弄鬼,这么臭你不恶心我还恶心呢。”李长信捂着鼻子叱喝道:“不管你是谁,离我远一点,否则干掉你。”这具新的身体有着远远强于普通人类的感觉,又是李长信的灵魂,可以说感觉的灵敏是常人数十倍。感觉灵敏虽然是好事,但是在有时候也会让李长信吃到苦头。
现在就是典型,这个男子身上的臭味,令到嗅觉灵敏无比的李长信几乎要被熏昏过去。他实在难以想象,一个人居然允许身体上发出这种味道。
“小兄弟,我只是想要一只烤鸽子,你也是非法从广场上弄得吧,见面分一半,你这么大一点,一只就够吃了。”男子的话是用非常纯正的北京话说的。
“好,给你。”李长信手一挥,在火堆上烤的鸽子,榴弹炮弹一样飞向乞丐。后面还带着一道火光,宛如已经被烧红的鸽子展开双翅带着火焰凤凰一样扑向乞丐。
“只听说煮熟的鸭子会飞,还没听过烤熟的鸽子也会飞的。”乞丐大呼小叫的双手去接鸽子。
烤鸽子速度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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