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白山黑水(完) (第2/3页)
宁易的生母早亡,一个县君的封号只能在灵牌和墓碑上享受。刚刚过世的老封翁也没有再娶,或是将妾室扶正,而且他在世时,并没有提前分家。所以当他过世后,几个已经成家的儿子,还有一个未出嫁的女儿便是要瓜分他的家产——按照宋律,出嫁的女儿已是外人,并没有资格分产。
宁易是宁家长子,同时又是显贵,按理说应该可以拿到最大的一份。但以他现在的身份,日后胙土分茅是肯定的。也用不着与他的弟弟们争他老爹几十年辛辛苦苦攒下来的财产。不但不需要争,日后他得享封国,宁家的子弟们也多得卖掉这里的土地,一起出海就藩——在中土当个土豪,哪比得在海外做个宗室。
所以一为将来、一为名声,宁易都不会跟弟妹们去争产。如此一来,有他坐镇,宁家分家之事也没有什么好争得。不像有些人家的兄弟,分家产的官司甚至要打到州府里去。也没有多费唇舌,一切按照律法而来,家里的产业、土地和存款一共分作十三份。其中宁易的六个弟弟一人两份,另外未出嫁的一个小妹得到一份。剩下的一点财物就分给老封翁的两个没生下一儿半女的妾室。
分家的比例确定,宁易便让几个从保州请来会计师算了一算,他的亡父到底有多少身家。最后算出来的的结果,连宁易这个见过大世面的将军,都不禁吃了一惊。他没想到他老爹这些年来的攒下的家产有如许多,林林总总加起来竟然有四十来万贯。二十多年来,宁易参加的战争大大小小有七八次。但靠着分到的战利品,以及多年来的悉心理财,也不过积攒起五十万贯左右的家产。一个乡中土豪就能跟陆军副总参谋长差不多的身家,宁易这才恍然难怪他家里能请得起三十多名僧侣道士。在家中开上七七四十九天的水陆道场。
就算是在京中,四十多万贯的家资,也能算是中等偏上的富户了。不过在吉林,土地就是财富,闯荡东北的人们开辟荒地,砍伐荒林,建立村屯,繁衍人口。且吉林这里物产丰富,又近着海滨,几乎能自给自足,需要用到钱钞的地方却又很少。只要不赌博败家,一年年的不断积累,靠山吃山的庄户人家们,只要没有赌嫖之类的恶习,基本上都有着万余贯的身家。只要善于营生,就算积攒下百万贯家产的豪富,也不足为奇。
看着这么许多的财产,宁易虽然吃惊,却也没有改口的意思。他的身份地位,让他必须注重自己的名声。另外四十万贯虽多,但几个兄弟姊妹一起分一分,一人也就剩下几万贯了。争夺这点钱,惹得一身骚,还不如大方一点,留个好名声。日后分封建制,请兄弟们到封国时,他们也不至于有顾虑。
由宁易这名放弃了继承权的长兄主持,家产分得很顺利。宁家最大的一份家产是几个林场的股份。在鸭绿江两岸,虽然是重峦叠障,平地稀少,但贵在草木丰茂,特产众多。所以鸭渌江中行船不绝,来来往往。而且在每年夏秋两季,都能看到江面上有一具具捆扎着数百根巨木的木排,从长白山深处的鸭渌江支流中顺水而下,一直流到江口的保州。
在保州,云集着天下排名前十的木商。而在长白山脉中。林场遍地。如宁家这般,有着一些林场的股份的人家数不胜数。吉林的林场采用轮伐制,一年便换上一处。同时砍伐木料时,不会一下砍光采伐地所有的树木,而是要留下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来保持林地的存续。但就算不涸泽而渔,也是一样每年给宁家带来近万贯的收入。
按照宁易的意思,几个弟妹按照比例瓜分了林场的股票。除此之外还有百多顷田地、银行中的存款,同时在桓州城中还有几处房产、店铺,都宁老封翁辛辛苦苦积攒下里的。这一些,宁易秉着公心,都没费什么口舌就分了个一清二楚。不过当轮到家中的奴工时,就有些麻烦了。
高高低低站在院子中的百来人,都是属于宁家的奴工。看着他们,宁易有些头痛。这些奴工中,有一半是买来的。但剩下的一部分,则是家生子。虽然都是报着父不详,但却是真的是有宁家的血脉。有宁老封翁的功劳,也有宁易几个弟弟的努力。不过宁老封翁并没有承认他们的身份。尽管身上的血脉相通,可主人依然是主人,奴隶依然是奴隶。
按照大宋有关奴隶的律例,汉人不得为奴,以汉民为奴那是板上钉钉的死罪。不过汉籍的认定并不是光看其父的籍属,还要参考他本人的意见。如果是汉人与家中女奴生下的子嗣,只有其父承认他为自己的血脉,在官府户籍中登记造册,才会成为汉人。同时,子女是汉籍,母亲就不会再是奴隶——大宋治国以孝义为上,不可能子女为汉人,却让母亲做牛做马——所以一旦混血儿成了汉人,连带着母亲也都会成为自由民。
但这项规定,使得被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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