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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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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章 (第1/3页)

师傅说,成功的凌迟,是流血很少的,据师傅说,开刀前,突然地一掌拍去,就封闭了犯人的大血脉。他的血此时都集中到腹部和腿肚子里。这样才能如切割萝卜一样,切够刀数,而犯人不死。否则血流如注,腥气逼人,血污肉体,影响观察,下刀无凭,势必搞得一塌糊涂。当然他们久干这行,无论出现什么样子的情况,都不至于手足无措。他们总有一些办法对付特殊情况。如果碰到血流如注、无法下刀的情况,应急的办法是劈头盖脸地浇犯人一桶冷水,让他突然受惊,闭住血道。如果凉水闭不住,就浇上一桶酸醋。《本草纲目》认为醋有收敛之功,劈头浇醋,盖取其收敛之意也。如果此法也无效,那就先在犯人的腿肚子上切下两块肉放血。但这种方法往往会使犯人在执刑未完时就因血竭而死。钱的血道看来是闭住了。赵甲的心中比较轻松,看来今天这个活儿已经有了五分成功的把握,那桶准备在执刑柱前的山西老陈醋,看样子是省下了。省了一桶陈醋,按照刽子行当里不成文的规矩,刽子手们可以向提供酸醋的店家索要一笔“省醋费”。醋是店家无偿提供的,省下了醋,还得店家提供“省醋费”,这规矩实在是既霸道又专横,没有任何的道理好讲。但大清朝是一个重视祖宗先例胜过重视法律的朝代,无论是什么样子的陈规陋习,只要是有过先例的,都不能废除,不但不能废除,还要变本加厉。临刑前的犯人,在大清的先例里,有向游街时路过的所有商家要吃要喝的特权,而执刑的刽子手,也有着从店家白拿一桶醋或是索要“省醋费”的特权。省下的醋按理应该还给商家,但是不,这桶醋不能还给酱醋店,而是卖给药店,说是这醋沾染了犯人的血腥气,已经不是一般的醋,而是能够治病救人的灵药,美其名曰“福醋”,药店收了这“福醋”,当然又要拿出一笔钱给卖醋的刽子手。刽子手没有工食银子,只好靠这些方式来捞钱糊口。他把第三片肉甩向空中,这一甩谓之谢鬼神。徒弟在一旁高喊:

      “第三刀!”

      甩完第三片肉他回手就割了第四刀。他感到钱的肉很脆,很好割。这是身体健康、肌肉发达的犯人才会有的好肉。如果凌迟一个胖如猪或是瘦如猴的犯人,刽子手就会很累。累是次要的,关键是干不出俊活。他们如同厨房里的大师傅,如果没有一等的材料,纵有精湛的厨艺,也办不出精美的宴席。他们如同雕花木匠,如果没有软硬适中的木材,纵有鬼斧神工般的技巧,也雕不出传神的佳构。师傅说,他在道光年间做过一个伙同奸夫谋杀亲夫的女人。那女人一身肥肉,像一包凉粉,一戳颤颤巍巍,根本无法下刀。从她的身上切下来的,都是些泡沫鼻涕状的东西,连狗都不吃。更何况那个女人最能叫唤,鬼哭狼嚎,弄得人心烦意乱,没心思精雕细琢。师傅说女人中也有好样的,也有肌肤华泽如同凝脂的,切起来的感觉美妙无比。这可以说是下刀无碍,如切秋水。刀随意走,不错分毫。师傅说他在咸丰年间做过一个这样的美妙女子。那是一个据说是因为图财害了嫖客性命的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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