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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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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0章 (第3/3页)

外,绿水间,杨柳依依与君别,年年长相送,岁岁泪天明,此情谁能诉……”

      这本就一首缠绵温柔的小调,却被她的大嗓门和走得没了边的腔调唱得魔音乱耳。侍卫大哥无语望苍天。宋子敬张开眼,一言不发又闭上了。

      阿桑终于唱累了,爬回车里,接过幼青手里的扇子继续给宋老爷扇风。

      边扇边说:“大叔,你这么千辛万苦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回乡是为了什么啊?说是祭祖,不是已经祭过了吗?”

      宋子敬微微张开眼睛。

      “感兴趣?”

      他的声音很冷,像尖锐的薄冰,不过阿桑并不受影响,她兴致勃勃道:“同我说说吧,大叔。路上好无聊呢。”

      宋子敬稍微坐正,接过幼青手里的茶抿了一口。

      虽然危机四伏,可是听着林涛风声,看着眼前似乎天真烂漫的小孩,他的心也放松了一点。

      现在想想,自己的身和心,似乎从来没有好好放松过,从来没有。

      宋家,东原望族,原本经商,宋子敬曾祖父那代涉足江湖,也把家迁到了九澜山的天阶谷。天阶谷并不是一个隔世独立的山谷,它平坦宽阔,土地肥沃,谷中有天阶镇,人口一千之多,算是个热闹的地方。而宋家,便是远近闻名的大户。

      宋子敬是独子,上头本来还有个姐姐,不过三岁的时候生病死了。父亲宋谦之是祖父的小儿子,从小体质欠佳,别的兄弟全习武,只有他弄墨,还弄出了点名堂,被世人称为玉笔先生。

      宋谦之十八岁那年,随父亲去给靖昌公祝寿,一首诗文惊艳全场,俊秀儒雅风度偏偏惹了芳心无数,自然也包括靖昌公的大女儿,年方正十七的贺如嫣。

      贺如嫣一年后嫁到了宋家,再过了五年,宋子敬才呱呱落地。

      宋子敬像他爹,打小就斯文秀气好脾气,因为娘的原因习武上没落下,可是偏爱的明显还是文。宋家败落得早,可是却没耽搁宋子敬学习,逃亡的路上父亲就会拣来石头树枝在地上写画教他认字。父亲只是一介书生,生活困苦让他身体状况与日俱下,可是流亡的那些年,家里再困难,也都少不了买纸置墨。          宋子敬五岁时就可以吟诗作赋了,才华名声扶摇直上。只是少年贫苦,辞藻朴实,情真意切,倒更加博得文人墨客青睐。

      宋子敬自出生就有别号:鸣玉公子。鸣玉,是因为身上有一块玉。宋子敬回想到这里,习惯性地把手往腰间摸去,空空。

      也是,那块传家之宝,早就用来给那人解毒了。也幸好还有这块宝玉,不然那人……宋子敬苦笑。他这辈子拖累死了、害死了、逼死了那么多人,也就救了她一个。下辈子,恐怕要堕入畜道呢。

      “大叔!大叔!”阿桑等得不耐烦了,摇了摇宋子敬的袖子。

      宋子敬回过神来,看着抓着自己袖子的细瘦的手,忽然问:“你……以前吃过很多苦吧?”

      阿桑一愣,讪讪收回手,“怎么突然说到我啦?”

      宋子敬似笑非笑,“你的手。”

      阿桑看自己的手,“我的手粗嘛。不过还好,娘怕我吃不饱,一直要我在厨房打下手,帮她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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