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2/3页)
她自己,让她急切地扶他起来,甚至也接受了我迟疑的帮忙。他靠在我们两人身上,沿着遍布岩石的海滩一脚高一脚低地往前走,大鼻子跟在我们身后,一会儿吠叫,一会儿绕着我们跑。
少数几个看见我们经过的人并没有多加理会我们,我猜这景象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司空见惯了。我帮莫莉扶她父亲走到一处制作蜡烛的小工坊前,每走一步她都边吸着鼻子边向我道歉。我在那里跟他们分开,和大鼻子一起穿过弯弯曲曲的街道,找到通往城堡的上坡路,一边走一边不停纳闷着不同人的生活方式。
一旦我发现了城区和乞丐孩子的存在,他们的每一天都像磁铁一般吸引着我。博瑞屈白天忙着工作,晚上忙着参与“春季庆”的饮酒作乐,我的进进出出他很少管,只要每天晚上都看得到我睡在他壁炉前的地铺上就好。事实上,我想他基本上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只想到让我吃得饱能够健康长大,以及夜里安全睡在屋里就好。他一直是骏骑手下的人,现在骏骑贬谪了自己,那他的前途又将如何呢?他必定十分担心这一点。另外他的腿伤也是个问题。尽管他对敷药包扎很有一套,治好牲畜的病痛是家常便饭,但在自己身上却似乎发挥不了功效。有一两次我看见他拆开伤口上的包扎,看见拒绝愈合、依旧肿胀流脓的赤裸裸伤口,骇得我一阵瑟缩。一开始博瑞屈总是狠狠咒骂这伤口,每晚咬着牙加以清洁并重新上药,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态度转变成了厌烦的绝望。最后伤口终于愈合,但腿上留下一道纠结的疤,他走路也从此瘸了。难怪他没心多管别人丢给他照顾的一个私生子。
于是我自由地跑来跑去,大部分时间都没人注意我,这种自由只有小小孩才能享有。等到春季庆结束的时候,城堡门口的守卫对我每天进进出出已经司空见惯了,他们八成以为我是跑腿打杂的小孩,这种小孩堡里有很多,年纪只比我大一点点而已。我学会一大早到堡里的厨房去偷东西,好让大鼻子和我能大快朵颐吃顿早餐。到处翻找其他的食物——面包店烤焦的面包皮、海滩上的贝类和海草、晾在架子上没人看管的熏鱼,是我每天惯常进行的活动。最常跟我作伴的是莫莉·小花脸。那天之后,我就很少看到她父亲打她了;大部分时间他都喝得酩酊大醉,醉得找不到她、也没办法实践他先前对她所做的威胁。我很少再想起自己那天所做的事,只庆幸莫莉不知道她父亲倒地是我害的。
城区变成了我的世界,城堡则是我回去睡觉的地方。时值夏季,这在海港城市是个美好的季节,不管我走到哪里,都看见公鹿堡城处处充满活力,人事物来来去去。货物从各个内陆大公国沿着鹿河运下来,载货的大型平底船上有满身大汗的船员,经验丰富老到地谈着浅滩、沙洲、地标、河水的涨退。他们载来的货先是往上送到城里的商店或仓库,然后又往下搬到码头上和即将出海船只的船舱里。航海的水手满口粗话,很看不起河川驳船上那些充满内陆习气的船员;他们谈的是海潮、风暴、黑得连星星都不肯出来导航的黑夜。此外,渔民也在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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