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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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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章 (第2/3页)

并不多。我们看过完成的稿子,发现哪里有问题才提出来,至于要怎样修改则是作家的事。”

      “最后一个问题,如果日高先生拿别人的作品,用自己的语汇、自己的表现手法将它改写,然后让你来读,你会分辨的出那是别人的作品吗?”

      三村想了一下后回答:“老实说,我分辨不出。因为要判断是不是某位作家的作品,藉助的就是词汇的运用以及表现的手法。”然而,他不忘补充说道,“可是,刑警先生,《死火》肯定是日高本人的作品。在他写作期间,我曾见过他好几次,他总是非常苦恼,至今依然还有破解不了的难题。如果是以他人的小说为草稿的话,应该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对于这个,我不敢再说什么,只道了谢就起身了。不过,在我脑里却出现相反的论调。

      我心想,痛苦的时候要假装快乐是很困难,但快乐的时候要假装痛苦却还好办。

      我的影子作家假说并未受到动摇。

      犯罪的潜在因素往往是女人,这句话耳熟能详。不过,针对这起案件,警方却不怎么深入调查野野口修的男女交往情形。不知为什么,侦查小组之间似乎产生一种共识,认为野野口修和这种事扯不上边。或许是野野口本人的形象,让我们产生了这样的错觉。虽然他长得不是特别丑,但却很难想像跟他在一起的女性会是什么样子。

      然而,我们看走眼了。即使是他,似乎也有交往密切的女性。再度前往野野口修住处调查的搜查人员,发现了这条线索。

      他们找出了三件证据,其中之一是一条围裙。格子花纹,很明显是依女性喜好所设计的,它放在野野口修的橱柜抽屉里,看得出是洗过、烫好后才收起来的。

      偶尔到这屋里来的那名女士,在帮他整理家务时所使用的?警方如此猜测。

      第二件是一条金项链,连着礼盒用包装纸包着,是世界闻名的珠宝品牌,令人一看就觉得像是要送给谁的礼物。

      第三件是旅游申请表,它被折得小小的,和包装好的项链一起放进珠宝箱里。申请书是某旅行社的固定表格,其上的内容显示野野口修曾经计划前往冲绳旅游。申请的日期是七年前的五月十日,预计出发日是七月三十日,可见当时打算利用暑假去玩。

      问题出现在参加者栏位所填的姓名。和野野口修并列的名字是野野口初子,年龄二十九岁。

      我们马上针对这名女性展开全面调查,结论是这名女性并不存在。正确说来,在野野口修的亲戚或家人里,根本没有这号人物。合理的推测是,他和某名女子假扮夫妇,打算相偕去旅行。

      由这三样证据我们可以推断,至少在七年前,野野口修有一名可以称之为恋人的对象。

      姑且不论现在他和这名对象的关系怎样,就他本身而言,他应该还对这名女子念念不忘。要不然,他不会郑重地把两人的纪念品收藏起来。

      我向上司报备将对这名女子展开调查。我不确定她是否和这起案件有关,不过说起七年前,正好是日高邦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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