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2/3页)
沈恕接着说:“冯可欣通过电脑聊天,套出那个女人的许多私密,包括她和嫌犯的交往,这使我们坚定了深入侦查的信心。”
朱家襄说:“沈恕,你如果没有证据,我会上诉到市委、公安部,为自己讨回公道。”
沈恕说:“随便你怎样做。我们确定嫌疑人后,下一步就是找出他的作案证据,尤其是凶器和他作案时穿的衣服。
“凶器已经确定,是一把菜刀,但是却不在现场,凶手应该是把它抛在了外面。而且凶手没在现场留下任何痕迹,现在是盛夏时节,他在杀人时,如果遇到反抗,很有可能在死者身上留下毛发、皮屑,甚至被死者抓下血痕,但是现场完全没有这些物证。我们认为他在作案时穿了整套的保护服,比如不会脱落纤维的衣服、帽子和手套。这些衣物上不可避免地会溅上血迹,所以凶手不会把它们带到机场,由于他的时间很紧张,有很大可能把作案时的衣物和凶器一起抛掉。”
沈恕接着说:“这起案子的症结就在于寻找这些物证,耗费了很多时间。经过调查,嫌犯的财产绝大部分在国外,楚原市内只有他自己居住的一套房子,所以排除了他把证物藏在其他的空房子里的可能。此外,他的性格非常谨慎,不会把罪证托付给别人保管。而如果随意把这些引人注目的东西丢到垃圾箱,难免被人发现。他在仓促中更找不到安全的地方把这些证据焚毁。”
沈恕显得非常镇定,继续说:“在偌大的一个楚原市,要找出这几件被人精心隐藏的物品,难度之大,可想而知。我们站在嫌犯的立场,设计了整个作案过程。首先,作为凶器的菜刀不可能从国外带来,只能是下飞机后在某个地方取得,当时是深夜,无处可买,哪里是取菜刀的即安全又便捷的最佳地点呢?我和老马、可欣研究后,想到一个地方,就是机场的寄存处。嫌犯下飞机后,直接到寄存处取出作案工具,无疑是最好的安排。我们带着嫌犯的照片,找到当晚机场寄存处的值班人员,经他辨认,嫌犯当时确曾在寄存处取出过一个包裹,而这个包裹是他本人在飞韩国前寄存的。”
富强啧啧连声。坐在朱家襄左右座位上的刑侦局局长王大海和政治部主任孙永涛有些坐立不安,想站起来落荒而逃,却拉不下面子,心里又怕得厉害,两人同时颠着双腿,额头上都浸出了汗水。
朱家襄也满脸流着油汗。
沈恕说:“至此,我们已经基本确定,这个人就是凶手,但是,这些都不是实质证据,还是不能打草惊蛇,我们只能继续寻找证物。我们曾想到过,凶手作案后,可能仍把凶器等证物寄存起来,等他从国外回来后从容不迫地处理。但是查遍了机场、车站的寄存处,当晚并没有这样的人来寄存包裹。
“在排除种种可能之后,湮灭证据的最后一个、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把它们沉到水里。经过足够长的时间以后,这些证物即使重见天日,上面的痕迹也已经被洗去,不再有物证价值。楚原市周边有护城河、南运河和渤海这三处水域,从案发现场到最近的水域,也就是护城河,需要十五分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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